身份证丢失被“冒名” 公司莫名上了“黑名单”

2013-04-28 06:27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2005年,李红玲的身份证在郑州丢失。近1年后,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她成为深圳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去年,这家公司因多年没有年检被吊销,李红玲也被录入国家工商总局“黑名单”。麻烦的是,这导致她自己的公司无法年检。

  事件

  她莫名上了“黑名单”

  4月12日,郑州泰阳声光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会计张女士拿着材料,到郑州市工商局年检,被告知老板李红玲有不诚信记录,无法进行年检。

  “说我老板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深圳一家公司多年未年检,被吊销执照,且没按程序注销,被深圳市工商部门录入国家工商总局的‘黑名单’里。”张女士说。

  河南商报记者通过深圳市企业信用信息中心查询到,深圳市茶仙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红玲,注册地在深圳福田区,“该企业已吊销”。

  “我是有几家公司,但从来没在深圳开过公司啊,怎么还成了法定代表人?”李红玲很纳闷。

  对此,郑州市工商局表示,不诚信记录是深圳市工商部门录入的,须由当地处理,建议李红玲到当地解决。

  推测

  身份证丢失被“冒名”

  记者注意到,深圳茶仙居餐饮公司法定代表人原为孙江,2006年9月12日,变更为李红玲。

  李红玲说,2005年10月,她的身份证曾在郑州市百货大楼附近丢失过。她怀疑,别人拿着自己丢失的身份证办的变更手续。

  李红玲指出,深圳茶仙居餐饮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元,李红玲虽为法定代表人,但不占任何股份,另有两人分别占股份45%和55%。

  “这明显有问题。”李红玲表示,她根本不认识两名股东。她担忧自己的公司到6月30日还没法年检,就可能被罚款,甚至吊销执照。

  李红玲还担心,自己“捡”的公司,可能有违法行为,“要不然没必要让我冒充法定代表人啊!”

  回应

  若证实确被冒名,将撤下不诚信记录

  按说,注册企业或信息变更,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名、按指印。“这些手续肯定都有备案。”李红玲说。

  4月26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分局福田所工作人员推测,李红玲丢失的身份证可能被人利用。

  昨日,福田分局黄先生回电说,前些年,员工或代理公司,可以拿着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身份证,代办手续。这几年监管加强,要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

  黄先生说,目前正按程序进行处理,他已经联系过李红玲,要求她到深圳进行司法鉴定,比对签名。若证实确被冒名,将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撤下不诚信记录。

  律师声音

  深圳相关部门应积极调查

  河南经东律师事务所成永律师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积极进行调查。如果证实李红玲被冒名,应尽快撤下不诚信记录。如果该局推诿、消极,李红玲可以在当地法院对其提起诉讼。(记者 段艳超)

责编:李宜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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