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悬挂救灾条幅的大货车正行驶在高速公路上。
4月22日,山东青岛华仁药业的救灾车队,通过连霍高速豫陕收费站时因缺乏相关手续被要求缴费。此事立即引发社会关注和热议。事件的具体情况如何?为什么会出现救灾车辆遭遇收费的事件?4月23日,大河报记者赶赴连霍高速豫陕收费站,并联系当事各方调查核实。
事件
手续不全,救灾车辆被要求缴纳通行费
4月23日中午,记者电话联系到山东青岛华仁药业车队的张力伟,此时,他已赶到四川雅安。
张力伟说,22日下午3时许,救灾车队通过连霍高速豫陕收费站时被阻拦,被告知需缴费通行。随后,该车队工作人员向对方出示救灾证明与物品清单,希望能尽快予以放行,却仍遭到对方拒绝,“说没有接到上级免费通知,必须缴纳过路费,否则不予放行。”
“在山东境内时,高速通行都是免费的,怎么到了这里就不行了呢?”张力伟告诉记者,因该药品急需运往灾区,最终,车队工作人员缴纳了车队四辆车的高速通行费用,共计1620元。“当时山东省其他几家公司的救灾车辆,也都被要求缴纳过路费。”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华仁药业企管中心负责人邱先生。对方告诉记者:“国家有难,处于紧急状态的情况下,希望不要在一些细枝末节上过多纠缠吧。”
说法
收费站称收费系按规定办事,也很无奈
“这些车辆属于民间自发组织的,而且没有出具政府部门的证明,我们没法自己擅自决定对他们免费。”
4月23日下午,记者赶到连霍高速豫陕收费站,见到该站负责人张站长和河南高发公司三门峡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
就山东救灾车辆被要求缴纳通行费一事,张站长表示确有此事。当时有三批山东的车辆称是救灾车辆,其中22日下午2时19分,车牌号为鲁N42786的E型货车第一批赶到,运输的是面条和面粉,持有山东临邑县慈善总会开具的证明和物品清单;下午2时56分,车牌号为鲁J87055的B型货车第二批赶到,运输的是药品,持有新泰市慈善总会开具的证明;下午3时20分左右,华仁药业一行四辆车赶到,运输的是药品,没有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
张站长表示,之所以要求收费,是因为按照他们高速部门的规定,确定是不是救灾车辆和物资,需要提供运输物品出发地政府部门或相关部门开具的介绍信和物资调拨单证实。
“这些车辆属于民间自发组织的,而且没有出具政府部门的证明,我们没法自己擅自决定对他们免费。”张站长表示,对于民间救灾车辆免通行费的规定,上级部门没有下发过相关通知和要求,他们也很无奈。
对张站长的说法,河南高发公司三门峡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也表示认可。
张站长表示,此事发生后,经请示省、市上级部门,他们当日上午已采取对救灾车辆先登记记录,再免费放行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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