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第一次,他收购400公斤病死猪肉,有关部门对他处以500元罚款;第二次,他收购6000公斤病死猪肉,有关部门将猪肉销毁;第三次,他收购35吨病死猪、羊、狗肉,其中23吨多已被加工成肉制品成品或半成品准备销售。
4月23日,60岁的牛兴本因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推上被告席。法庭当庭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半,并处罚金2万元。“要用刑罚的手段,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不仅要把犯罪者送进监狱,还要让他们倾家荡产。”庭审过后,省高院院长张立勇说。
30多吨病死肉差点流向市场
2012年12月13日,有媒体给泌阳县政府传真一份采访函,披露了关于泌阳县加工销售病死猪肉黑窝点的情况调查。泌阳县政府领导当即对此作出批示,责成商务局、畜牧局、工商局、卫生局、公安局等6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此调查处理。
次日,联合执法组就到牛兴本的冷库进行查处。牛用棍和啤酒瓶对执法人员进行攻击,导致1名执法人员受伤,两辆执法车被砸坏。
后来,牛的儿子把门打开后,冷库里冒出来一阵恶臭,院中还支着锅,冷库里面有几十吨腐烂的病死猪、羊、狗肉。
执法人员将牛兴本控制后,共查获病死猪、羊、狗、猫、兔子肉35吨左右。其中,23.175吨病死肉,已被加工成肉制品成品或半成品。
后经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被查获的病死猪肉存在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病毒,人食用后有可能导致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执法人员立即销毁了这些病死肉。
1元1公斤买来病死肉
制成食品向外销售
另查明,此前的2010年9月29日,牛兴本就因经营病死动物产品,受到泌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没收销毁病死动物产品400公斤、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2011年5月11日,泌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发现牛冷库储存有6000公斤病死猪胴体,被强制没收销毁。但牛仍继续违法收购病死猪羊狗肉。公诉部门指控牛的行为涉嫌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妨害公务罪。
公诉人透露:附近养殖户的动物死亡后,主动向牛出售,牛以每公斤1元左右的价格,购买病死猪、羊、狗肉,然后再加工成肉制品,以每公斤2.5元左右的价格销售出去。
牛称:他租用一个106平方米的冷库,装病死肉,肉是自己捡的死猫、死狗、死猪及肠子,用来养其狗场的100多条狗。对此,公诉方予以否认,称执法人员只在现场发现了3条狗。谁会用这么大成本,去养几条狗?
被判两年半
将给行政部门出司法建议
法庭当庭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牛兴本因收购、销售病死猪肉,曾两次受到行政处罚,本案犯罪涉案物品被及时查获,未流入社会,牛本人自愿认罪,牛犯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处罚金2万元;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6个月,处罚金2万元。
此外,法院认为,被告人之所以能够多次收购、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反映出源头治理上存在一定的疏漏,法院将于庭审后,向相关行政部门提出加大治理查处力度的司法建议,预防此类犯罪发生。
用刑罚方式严惩食品安全犯罪
庭审过后,省高院结合此案,现场召开了全省法院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座谈会。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了座谈。
省高院院长张立勇表示:对食品安全犯罪,就要用刑罚的方式惩处,要降低刑罚入刑门槛。牛的这些病死肉一旦卖出去,多少人会吃,会危害多少人的身体健康?因此,对严重的食品犯罪,要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量刑。对这些犯罪,一般不适用缓刑,要判实刑。即使适用缓刑的,也要发禁令,不允许其再经营食品,不允许让他图财害命。不仅要把犯罪者送进监狱,还要让他们倾家荡产。 (记者 韩景玮 实习生 刘婷婷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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