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某大酒店的5名前台服务员,利用积分卡办理免费房的办法,3年内非法占有房费75万元。
近日,许昌市魏都区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分别判决该酒店的5名前台服务员1年3个月至两年9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均为缓刑。
没办积分卡住上免费房
2011年12月26日14时许,外地顾客刘新在许昌市区一大酒店住宿两个晚上,当他结账后到酒店房务部前台索要发票时,前台电脑上显示其消费金额为零,无法开具发票。刘新非常不满,称他消费960元现金,并执意到酒店账务处查看他的消费信息。
经查,刘新的账单上的消费金额为零,他住的是用积分卡上的积分冲抵的免费房间。刘新当时就提出异议:“我没有办过积分卡,怎么会有积分?”
酒店总经理付红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派人调查。当日,酒店房务部前台值班人员是李晓和李茹。当被问到为何会出现顾客消费记录为零的情况时,二人开始
吞吞吐吐,后来看隐瞒不下去,便如实说出前台服务员利用积分卡为顾客办理免费房间套取现金的内幕。
偷积顾客分冲抵免费房
为了提高入住率,留住回头客,2009年,该酒店实行积分促销活动,只要顾客单次消费满600元,就可以办一张积分卡,以后每在酒店消费10元,就可积3分,积够300分便可开一间免费房,利用积分只能冲抵普通标间和单间,价格从160元到280元不等。
积分促销活动实行一段时间后,前台服务员李晓等人发现漏洞:有些顾客单次消费不到600元,无法办理积分卡,他们现金消费后就不能积分,何不将他们消费的金额积到自己卡上,积够一
定的分值后,再将冲抵出来的免费房私下卖给前来住宿的顾客。
李晓通过内部关系办了一张会员卡,后又找三四张顾客以前办的、不要的积分卡,在自己值班期间,有客人结账退房时,其便把事先准备好的积分卡插到前台的积分器卡槽内,把没积分卡顾客的消费积分积到自己卡上。当积分达到300分或者更多时,李晓就用积分冲抵免费房间,卖给拿现金消费的客人,套取房费据为己有。两年多的时间,李晓共非法侵占酒店房费180笔,共计4.66万元。
酒店经过调查,2009年至2012年,该酒店李晓等5名前台服务员利用积分冲抵免费房的办法,共非法侵占房费75万元。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兰国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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