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热潮涌现 “农场主”不是有钱就能当

2013-04-04 07:22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中央一号文件,带动了中国“家庭农场”热潮,全国各地不断出现。

  可在这股热潮背后,是工商等注册部门的“想当然”,以及积极响应政策的农户们的“不知其所以然”。

  家庭农场对未来农业意味着什么?

  经营农场,还得靠职业农民

  相关人士认为,干农场和做企业“有学问”

  经营农场,还得靠职业农民

  河南缺席家庭农场试点

  在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刺激下,孟津县小浪底镇北达宿村的王小伟,注册了“孟津县绿洲家庭农场”。

  这是河南农民在政策刺激下的“自觉性”。

  在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出台后,河南省委、省政府也制定了相应的农村发展实施意见,“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其实,对农业大省河南而言,近年国家的家庭农场试点,并没有布局到管辖范围内。

  资料显示,近年来,农业部在全国确定了33个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已发展家庭农场6670多个,其中主要集中在上海松江、湖北武汉、吉林延边、浙江宁波、安徽郎溪等地。

  省农业厅相关人士受访时称,这些家庭农场的试点主要集中在沿海、沿边地区。他认为,沿海地区比如上海、浙江等地,由于城镇化率高,农民早已变为产业工人了,土地流转较早,集中度较高,便于发展家庭农场。而像吉林延边等地,人均耕地多,规模大,也便于集中流转发展家庭农场。

  家庭农场试点没能在河南落地,但这不妨碍河南家庭农场的蓬勃发展。

  中央一号文件出台后,3月27日到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先后到江苏、上海考察。

  在田间地头,李克强说,土地里是可以打出黄金来的。当然这个打出黄金是有条件的,小块不行,要大块,要规模,要探索股份合作、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等形式共同发展的现代农业新模式。

  王小伟很欣喜,他要加大对农场的投入,还要研读政策,让自己的农场跟上时代步伐。

  也许会催生“职业农民”

  家庭农场的令人遐想空间,让许多人产生了到农村租地的念头。

  可这个活儿未必好干。

  “这对种地人的要求很高,连一般的农民都可能胜任不了。”孟津县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说,“家庭农场催生的,多是职业农民。”

  试点地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家庭农场主张小弟,是这种农民中的代表,除了会种田,他还会多种技能。

  他摸索出的一些种田窍门已经在推广。比如:6月10日前播种的水稻一定会高产,亩产1200斤以上。过了6月10日播种,就要差100斤~150斤。水稻在开花繁育期,不能喷除草剂,否则会伤苗。

  王小伟说,耕种上百亩地的农场主,种是一方面,收是一方面,还有一方面是要有市场经济意识,“因为农场和企业没啥两样,要学的功课很多。”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巡视员关锐捷表示,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要发展“家庭农场”,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要解决职业农民的问题。

  中国农业由于人多地少的矛盾,农民所经营的土地不足以保证最基本的经济收入,土地经营者以“农忙而归,农闲外出”的打工农民占主体,

  “专业农场、家庭农场,更多的是考虑它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形成固定的、稳定的一个职业,这是农民最关心的事,而这个在国外是有一些法律法规来保证的。我们需要结合中国的国情,再制定一些管理办法。”关锐捷说,这可能是今后培育新型农业主体的一个重要方向。这种职业农民,相对过去,不是是个农民就可以干活的,也要有资格方面的审查。

  他举了个例子,比如日本,职业农民首先要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其次要有经营管理能力,最后还要懂科学技术。如果达到这些要求,在日本是要给补贴的。

  受访对象:赵翠萍 河南农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河南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

  种粮食OK 想圈地NO

  城市有钱人能顺利当上“农场主”吗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探索建立严格的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耕地准入和监管制度,鼓励和引导城市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

  3月底,农业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家庭农场调查工作通知,开展家庭农场调查工作,要求各省(区、市)于4月25日前将调查情况反馈至农业部。

  家庭农场经营,国家担心的是什么?城市有钱人能否顺利当上“农场主”?

  “家庭农场”就是农户经济,国内早就有了

  河南商报:“家庭农场”,今年很热,各地都在注册,它究竟是个什么样的概念?

  赵翠萍:“家庭农场”这个概念,在国内实际上很早就有了,说白了就是农户经济。它真正成为一个名词,首先在江浙一带。那边经济发达,随着发展,出现了土地流转,有了种粮大户的出现,一些学者参考欧美家庭农场概念,提出了中国的“家庭农场”这一概念。按照我的理解,它是“种粮大户”的升级版。在这个模式里,家庭是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单位,家庭不仅负责生产,还要买卖。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将它写进去了,引起了关注。

  河南商报:河南一些地方对家庭农场注册,多根据自己的研判。这方面国家有什么规定?

  赵翠萍:中国的家庭农场注册,还没有统一标准,包括河南在内,各地是根据当地情况去批准注册的。

  面积方面,国家也没有说法,比如黑龙江一些地方规定,土地面积在300亩以上,才有资格叫家庭农场,其他地方没有这么高的标准。

  国家对种粮食的补贴力度太小

  河南商报:我们发现,以家庭农场等面目出现的土地流转,农场主们似乎在走观光农业、农家乐等道路,这与国家的目的是否相悖?

  赵翠萍:国家的目的是不能改变土地用途,发展壮大农业粮食种植。

  但现在的情况是,中国土地流转中,出现了土地的非粮化现象。原因是国家目前对种粮食的补贴力度太小,难以弥补流转土地的成本。国家现在对种粮食的补贴,平均一亩地一年100块钱。而现在流转土地的成本,也就是地租,却是很高的。比如西华县,一亩地一年的地租达到了1000元、1200元。如果按照这个成本,单纯靠种粮食是不可能经营下去的。

  河南商报:既然如此,一些流转土地项目靠什么生存?

  赵翠萍:我认为有两个方面。一是目前搞土地流转项目的,都是有些资本的,能抵得住巨大开支;二是项目会依托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载体,获得一些政府项目补贴。

  短期来看,这些项目都还可以生存,长期看是不行的。

  (河南商报记者采访发现,现有的“家庭农场”,多是种植烟叶等经济作物,或者搞观光农业。)

  有钱人去经营土地,恐怕难以成为趋势

  河南商报:“家庭农场”是一个让人充满想象的名词,有钱人是否都可去当农场主?

  赵翠萍:“农场主”的身份界定问题,政策是非常谨慎的。

  中央一号文件原文有这样一句话:“探索建立严格的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耕地(林地)准入和监管制度。”这说明,国家对工商资本涉农地承包是谨慎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担心工商资本进入会加剧土地的非粮化趋势;二是担心工商资本可能排斥小农户,或者导致小农户被迫离开土地,工商资本逐利性很强。

  所以,所谓的有钱人想进入农村经营土地,恐怕难以成为一种趋势。

  从我了解的政策看,身份问题目前还没有成为发展家庭农场的硬性门槛。实践当中,很少有地方限制非农户籍的居民进入到农地流转市场当中。

  语录

  工商资本进入农业以后,可以带来资金、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也可以拓展农产品的流通渠道,促进农产品增值。但如果把握不好,也会带来一些隐患。所以在政策上一方面要鼓励支持,另一方面要引导规范。对工商资本进行“四荒”的开发、农业产前产后的服务、农产品的精深加工,开展适合工厂化生产的种养业,是支持的。但是中央历来强调不提倡、不鼓励工商资本长时间、大面积租种农民的土地,主要是要保护农民的权益。——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

  (河南商报首席记者 王向前 记者 李肖肖)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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