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交车长为了筹钱开家婚庆公司,哄骗绑架了一名在校男生,对该男生实施侵犯的同时,还向其家长索要10万元赎金。家长报警第三天,车长即被民警抓获。
让朋友找个年龄小点的男孩儿
史辉今年43岁,2005年因非法侵入住宅罪被惠济区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后来一直在某公交公司开公交车。
去年,史辉为了筹钱开家婚庆公司,于是找来朋友、某高校的小磊,希望能找个年龄小点的男孩儿,“他们的性格都比较懦弱,有些女性化,不会怎么反抗,年龄小点的就更容易控制”。
强奸男孩并拍下裸照威胁
去年12月3日,小磊通过微信,与一网名叫“BOY”的在校男生取得联系,并约定见面。
当天下午5点,小磊拿着史辉刚办的手机卡,在中原万达广场秦岭路处,见到了BOY,两人年龄相仿聊得很投机,于是上了出租车。
两人进了陇海路华山路口一小区某住宅后,BOY慌了,因为房间里还有两个人,一个中年人虎视眈眈看着他,另一个在打电脑,想回身却有小磊堵在门口。中年人就是史辉。
史辉没多说什么,要求BOY交出手机,一拳打到其面部,并推倒在床上,强硬地说:“不要让我把话说第二遍。”
史辉拽着BOY脱下衣服,并强行发生了性关系,拍下裸照进行威胁:“你被绑架了!”
随后,史辉还问了“你父母是干吗的”、“你家有没有车”等问题,BOY稍有迟疑,便会招来毒打,双手也被手铐限制,避免逃脱。
向受害人家长索要10万元赎金
12月5日下午2点49分,BOY的母亲收到一条信息:“你儿子在我们手里,给你3天时间将10万块钱存入邮政银行,卡号是……8号一早我查账,没有到就不要了,不再联系,收钱放人。”
BOY的母亲赶紧报警。
提起这个案件,办案检察官说“办得有难度”。在提审史辉前,民警说这人的眼神很犀利,有点叫人不敢直视,他见到仔细观察后发现,史辉的眼睛的确很有神,但不是犀利,而是很妖媚。
被侵犯对象是男性,不能算强奸
目前,中原区检察院将以绑架罪,对史辉与小磊两人提出公诉,却未曾提起BOY在被强迫下发生的性行为,即使史辉等没有绑架勒索10万元钱,也只能以非法拘禁罪来定罪,不会是强奸罪。
检察官表示,强奸罪明确了是“违背妇女意志强迫”,但被侵犯对象是男性,主体不够,所以不能算强奸。
如果史辉等人对BOY未有绑架或非法拘禁等情节,那么这只能以治安案件来处理,因为故意伤害罪,必须是轻伤。检察官说:“如果真这样,这类案件的确不好办。”(文中均为化名)
(记者 刘凌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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