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韩争强)襄城县青年男子王旭东为了躲避超载检查,竟然驾驶货车高速逆行闯岗,将超限检测站副站长的双腿当场碾断(东方今报2011年11月23日有详细报道),王旭东的莽撞之举也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3月20日,王旭东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许昌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回顾】 驾货车硬闯超限站 碾断副站长双腿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11月19日7时30分许,今年26岁的襄城县男青年王旭东,驾驶车牌号为豫K73102超载重型自卸货车,沿311国道许昌县段自西向东行驶至许昌市公路管理局金庙超限检测站(下称金庙超限站)附近时,看到其前方有许多车辆从该公路最北侧自东向西的车道内逆行硬闯超限站成功,王旭东随即也决定尾随前方车辆逆行闯岗。
金庙超限站副站长赵晓红等人发现众多车辆逆行闯岗后,及时将挡道器往北移动阻挡,并到公路北侧进行拦截。赵晓红拿着手电筒站在自东向西车道稍微偏南的地方,示意逆行闯岗车辆立即停车,超限站其他工作人员站在该车道北侧协助拦车。
王旭东前面的一辆货车快速行驶到赵晓红跟前时猛踩刹车,赵晓红看到该货车欲撞向自己,忙朝南闪身躲开。该货车当即猛地加大油门从赵晓红身旁快速通过。
尾随前方货车快速行驶的王旭东,看到该车道南侧的车道没有超限站人员拦截,也随即加大油门欲从相邻车道内强行闯岗,当其右转方向变更车道快速驶向该车道时,闪身躲避前方货车的赵晓红不巧正处在王旭东货车的前方。看到王旭东的货车快速冲向自己,赵晓红一边用手电筒示意王旭东停车,一边不停地绕动以避让货车。
看到车前方突然出现的赵晓红,王旭东惊慌失措,来不及采取制动措施便朝赵晓红撞去。巨大的货车将赵晓红撞倒后又从其身上碾轧过去,王旭东又驾车前行了20余米后被超限站工作人员强行拦下,王旭东则趁乱逃离现场。
此事发生后,许昌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要求不惜一切代价抢救赵晓红,尽快破案。后经省、市两级医院全力抢救,赵晓红最终保住了生命,但永远失去了双腿。
2011年11月21日,迫于压力,王旭东到许昌县警方投案自首。
经鉴定,赵晓红所受损伤为重伤。经依法认定,王旭东应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许昌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时,王旭东辩称自己当时没有看到人,自己的行为是交通肇事。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旭东为逃避超限检查,驾驶车辆高速逆行闯岗,在明知超限站工作人员拦截,驾驶车辆闯岗可能危害不特定他人人身安全的情况下,而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致使车辆撞到超限站工作人员赵晓红并造成重伤的严重后果,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王旭东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王旭东犯罪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六十七条之规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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