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王伟宾
二手房买卖合同都签了,卖家突然要加价;房子买了,房产证到手,却发现土地使用权证被抵押。新“国五条”出台后,二手房交易井喷,但如果遇到这些“突发状况”,您该咋办?
今天是“3·15”,郑州市惠济区法院昨天通报了3起二手房交易典型案例,供大家为“房事”维权时参考。
案例 1
签过合同了 卖家突然要加价
2010年9月18日,顾先生和陆先生、安心房地产公司(化名)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陆先生把一套60余平方米的房子卖给顾先生,售价21.7万元。
但几天后,陆先生说“最近房价涨了”,要顾先生加价。
法院调查后发现,这处房产的实际所有权人是杨女士,没经杨女士同意,共有人陆先生就把房子卖了。法院认定该合同无效。
提醒
买房时需房屋共有人一块签合同
法院提醒,由于要核对房产证上的房屋所有权人和卖房人的身份是否一致,买房改房时,必须要卖方夫妻二人同时到场,共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房屋有多个共有人,要全体共有人共同签订合同。
案例 2
买房后发现土地使用权证被抵押
2011年10月22日,吴先生花505万元买了方先生在黄河南岸的一套341.84平方米的别墅。签完合同,方先生把房屋所有权证给了吴先生。
由于一直没拿到土地使用权证,吴先生到处查询,不久后发现,该房的土地使用权证已经被抵押了。
由于买房时方先生没有向吴先生提供关于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况,最终使吴先生在重大误解情况下签订了合同,法院判决撤销了双方的合同。
提醒
买房时要查验产权是否完整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要同时转让、抵押,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法院提醒,买房时,要到房管局查验房屋产权有没有瑕疵,比如产权是否完整、有没有被抵押、房改房是否符合上市条件,以及产权单位是否存在限制出售约定。
案例 3
7年前买的小产权房被卖主占了
2004年5月,房先生在北环南王寨新村附近买了一套小产权房。
2011年5月1日,当年的卖主突然把房子占了。房先生把卖主告上法庭,要求返还15万元购房款。而卖主提出反诉,要求房先生支付10万元“房屋占用费”。法院认为,因为涉及小产权房,卖主不是该村村民,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判处卖主返还房先生15万元购房款。
提醒
买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
小产权房的产权证通常不是由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法律规定,只有与集体土地有特定身份关系的农村村民,才能购买或经拆迁回迁取得小产权房。
而且,小产权房无产权保障,不具有房屋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且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买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记者 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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