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规定,醉骑自行车将罚款20元,拒绝接受处罚将扣车
郑州警方:暂无处罚依据,但不处罚不等于纵容
昨日,有媒体报道称,陕西规定“醉骑自行车也算交通违法,罚款20元可扣车”。郑州警方回应,郑州于法无据,尚未处罚过,但不处罚不等于纵容。
昨日,有消息称,在陕西,酒后骑非机动车属于违法行为。对于醉酒骑非机动车的,可以处以罚款,并可以暂扣其车辆,等到酒醒能够安全骑车再放行。
当地警方称,“醉骑自行车罚款20元可扣车”,依据是2005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该《办法》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醉酒骑车的,处以警告或者2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扣留其非机动车。”
昨日下午,商报记者咨询了西安市交警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尚未查询到有关醉骑非机动车的案例。
而早在2011年5月份,浙江省就对醉骑自行车开出首张罚单,临海一位姓汪的市民因醉酒骑自行车肇事,被当地警方罚款50元。
昨日上午,郑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宣传科长贾炜说,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并未规定对醉酒骑非机动车进行处罚。该支队法制科一位负责人解释,在郑州,目前尚未接到上级部门相关法规规定,没有处罚依据,不能擅自执行。
“对醉酒骑非机动车的不处罚,不等于纵容这种行为。”贾炜说,不喝酒骑单车、电动车都有那么多闯红灯、占机动车道、乱抢道而引发的交通事故,更别说是喝醉酒骑车了,在路上摇摇晃晃的,随时都会摔倒,确实很危险。
贾炜说,在日常执法中,交警遇到醉酒骑车的,虽然不处罚,但也会制止这种危险行为,让其停下来一旁休息或通知其家人来将其带走。(首席记者 胡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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