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热传“开车避让新规” 解释:纯属误读
网上热传“开车避让新规” 解释:纯属误读
近日,网上热传“开车避让新规”,其实相关条例2004年已实施,所谓“新规”属误传
省交警总队专家对行车避让规则做了全面解读
开车如何避让,看看图就知道了
近日网上盛传“新交规实施后,对开车避让有新规”一说,引发了车友们热议。河南商报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行车避让规则早在2004年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开始实施,并无新规。河南商报联合省交警总队专家,对行车避让规则做了全面解读。
解释
所谓“新规”纯属误读
“新规实施后,‘支路让干路,左转让右转’的旧法已经废止,如果不按新的避让规则行驶发生交通事故,那么未避让方要承担交通事故的主要或全部责任,除赔偿对方损失外,还有可能被交警开罚单。如果造成交通拥堵,未避让司机还将会被记3分。”这条报道近日在网上被热议,一些车主在微博上对此“新规”直呼头疼。
河南商报记者昨日从省交警总队了解到,网上盛传的这些内容并非新规,而是2004年5月1日起就已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的内容。
解读
A
有信号灯的路口,这样让车
B
无信号灯的路口,这样让车
C
有障碍物的路段,勿“顶牛”
路面只够一辆车通过的,属于有障碍物路段。在有障碍物的路段行车,视线前方无障碍物的车辆优先通行;如果有障碍物一方的车辆已驶入障碍路段,而无障碍的一方未驶入时,应让已驶入的车辆先行。省交警总队专家表示,在实际行车中,常会有司机抢行,对于这些“顶牛”的司机,“如果发生事故,要负全责。”
D
坡道行车,上坡优先、先入为主
省交警总队专家介绍,这种情形下是“谁先驶入路段谁就具有优先权”,未进入路段或刚进入路段的一方要让行。如果双方同时驶入同路段,下坡的车辆是要为上坡的车辆让行的。
在狭窄的山路上,不靠山体的一方享有优先通行权。靠近山体的车辆如未让行导致事故发生,同样是要负全责的。(河南商报记者 李江瑞 首席编辑 方毅夫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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