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恩爱,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是传统美德。但有这样一对夫妻,丈夫开车肇事致人死亡本已铸成大错,妻子却心存侥幸帮助丈夫逃脱责任,不仅不劝丈夫投案自首,反而提供钱财帮助其逃匿。日前,舞阳县法院依法对这对夫妻作出一审判决。
去年5月6日18时许,靳某无证驾驶一辆中型自卸货车拉沙,妻子刘某坐在副驾驶位置。当车行至220省道舞阳县太尉镇某村路口时,靳某刹车不及将骑电动车的关某轧死。刘某下车察看后,指使靳某驾车逃离现场。回到家后,刘某给靳某1500元让其外出躲避。
经舞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靳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经公安机关调查,刘某因涉嫌窝藏于事故发生次日被舞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2年5月25日,靳某被亲友劝说后投案自首,同日被刑事拘留。
舞阳县法院经审理认为,靳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肇事后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靳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刘某明知靳某肇事而为其提供财物帮助其逃匿,已构成窝藏罪。该院依法作出判决,靳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被告人刘某犯窝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记者薛华通讯员蔡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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