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官方网站对外发布《郑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重点对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规范,从源头上杜绝泔水油回流到百姓餐桌。
《办法(草案)》规定,不得将餐厨垃圾交由未取得餐厨垃圾经营服务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收运,不得将餐厨垃圾排入雨污水管道、河道、沟渠和公共厕所。针对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的单位和个人,《办法(草案)》规定说,应依法取得城市餐厨垃圾经营服务许可证。违者,将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以下罚款。餐厨垃圾收运单位实行完全密闭化运输,不得将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和其他生活垃圾混合收集、清运。另外,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将由市财政予以补贴。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社会各界如对《办法(草案)》)有何意见建议,可在3月4日前反馈至市城市管理局。市民可拨打电话67178011、67439818(传真),或发送邮件至fgc411@163.com,或写信到郑州市陇海西路265号郑州市城市管理局法规处403室(邮编:450006)。(记者 张渝 刘瑞朝 实习生 赵世英 郭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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