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广电全媒体记者 夏友胜 刘长征 实习生 樊雪婧)昨日,郑州市政府下发通知,敲定“五险合一”的实施办法和时间表。从5月起,不论是办医保,还是办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去所在辖区的社会保险分局,就可以享受“一站式服务”,郑州市“五险合一”市级统筹,已是板上钉钉的事了。据悉,实施“五险合一”市级统筹后,郑州将统一政策标准规范、调整社会保险政策和标准,执行统一的征缴、支付和相互衔接政策,并逐步实现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和待遇水平总体一致。
【机构】 “五险合一” 郑州将成立“社会保险局”
“五险合一”,最先整合的是社保机构。郑州市社保事业管理局、市医保中心、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将在3月31日前,整合成立郑州市社会保险局(简称市社会保险局)。
4月30日前,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回族区、金水区、惠济区,也要将所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整合后,移交郑州市社会保险局,成立社会保险分局。同时,郑州市社会保险局郑东新区分局、郑州市社会保险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郑州市社会保险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郑州市社会保险局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分局, 也将在4月30日前组建到位。各县(市)、上街区,则要在6月30日前,将所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整合完毕。
除了整合机构,最重要的是建立全市统一的“五险合一”的信息网络服务平台,逐步实现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四级信息系统的联网和动态监管机制,也就是说,今后,不论在市社会保险局,还是所在的社区,参保者都能轻松查到个人的社保信息。
【变化】 缴纳社保费 将比以前更省事
“五险合一”后,社保缴费和领取社保待遇,也随之改变,改变的结果是省事方便了。
郑州市规定,社保费缴纳征缴计划,在市、区(不含上街区)两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算机信息系统实现完全联网的基础上,参保单位及其职工所缴纳的社保费征缴,实行“统一计划,一票征缴”。 也就是说,养老保险费、医保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不再跑几趟分开缴纳,实行一次缴纳,开一张发票。
同样,参保单位及其人员应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也实行“统一计划”,由其所属的社会保险分局发放。
还有一点也要看清:社保参保登记整合后,由各社会保险分局集中负责办理辖区内参保登记手续。
7月1日以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或新注册成立的用人单位,需到注册地社会保险分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6月30日以前,已经办理社会保险各险种登记手续的用人单位,不再重新办理登记手续。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年度缴费基本信息申报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审等社会保险业务,暂按原渠道办理。
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各级经办大厅等基础条件成熟后,市社会保险局除经办社会保险特殊业务外,不再经办一般业务。已在市本级参保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按照就近原则,到注册地社会保险分局办理一般性社会保险业务。
【规矩】
一个参保单位
一年只稽核一次
社保“五险合一”市级统筹实施后,也有两个不变。
这俩“不变”分别是:各项社会保险参保范围、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社会保险待遇、促进就业、失业动态监测,按现行规定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以后,社保稽查该咋办,会不会多头稽查?这个不用担心。郑州市社保稽查机构将根据社保经办机构的稽查意见,制定统一的社会保险年度稽核工作计划,原则上对一个参保单位每年只稽核一次,避免单险种多头稽核或重复稽核。
■ 提醒
谁影响缴费领待遇追究谁
“五险合一”市级统筹,毕竟是牵涉多方的事,时间又紧,有市民担心会因人出啥差错,影响参保者办事。
市政府办公厅表示,对于因工作消极、遇事推诿,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及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严重影响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参保缴费,造成参保人员不能按时足额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单位或个人,依法追究行政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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