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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河南高速交警总队联合省安监局、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局对18家所属客货车存在严重交通违法的企业 的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警告,并责令迅速整改。
同时,公开曝光新规实施以来38辆严重超速的车辆。据悉,河南高速交警总队对这次公开曝光的超速20%以上未达50%的21辆客车、4辆货车依法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对超速50%以上的13辆小型车依法罚款2000元,并吊销驾驶证。
两客车发生特大责任事故29人追责
昨日,河南高速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宋理峰通报了对连霍高速三门峡段“2012.8.31”、开封段“2012.5.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客运企业主体责任追责情况。
据通报,2012年8月31日9时左右,连霍高速公路南半幅784公里处,营运客车豫M15260发生事故。该客车核载29人,实载27人,事故导致8人当场死亡,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受伤16人(其中重伤4人)。经认定事故系天降暴雨、路面湿滑、车速过快、司机应对不当造成的单方责任事故。该责任事故直接追责涉及26人。
2012年5月13日凌晨5时42分,连霍高速开封段大雾弥漫,能见度不足50米,豫C63126旅游客车仍以时速100公里行驶,当车行至连霍高速开封段508公里北半幅时,撞在一辆桑塔纳轿车尾部,致桑塔纳轿车当场起火,轿车上5人全部遇难,豫C63126旅游客车也在撞击后起火,一名乘客当场被烧死,多名乘客受伤。事后,客车司机被判刑,车主及客运公司负责人被批捕。
18家客货运企业有问题,负责人被约谈
这次由河南高速交警总队联合省安监局、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局,对今年以来交通违法现象严重的18家客货运企业的负责人进行约谈。
据通报,这18家客货运企业所辖车辆,普遍存在严重超速、违法停车上下人、占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这次约谈,就是对交通违法现象仍很突出的18家客货运企业提出严重警告,并责令这些客货运企业对存在问题立即整改到位。
与此同时,全省高速交警每周将定期核查通行河南高速路客车的违法信息,对交通违法记满12分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以上,或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高速交警将督促客运企业一律予以解聘,禁止春运。
13辆小型车超速50%以上吊销驾照
昨日,河南高速交警总队公开曝光了38辆新规实施以来在省内高速公路上严重超速的客车、货车、小型车辆黑名单。
副总队长宋理峰表示,以下25辆超速20%以上未达50%的大型车辆将根据今年1月1日实施的新规规定,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
21辆超速20%以上未达50%的大型车辆
豫AD9927、豫A97020、豫AE9379、豫AJ3692
豫J05888、豫E91897、豫G68272、豫J51023
豫R35977、豫R99669、豫CD5602、豫C72325
豫C78273、豫BH0512、豫F11098、豫F11850
豫R38799、豫A76190、豫AP1036、豫AF5887
豫B70009
货车4辆
豫AN3860、冀JH5008、鲁RK0919、苏G15398
13辆超速50%以上的小型车
豫AP086W、豫AC000Y、豫NG2168、豫NE7119
鲁Q882C2、津NR8333、浙C5309L、浙FBX899
苏B7887C、京NH3190、冀A199EA、浙F0Q575
闽GE0833
以上超速50%以上的小型车辆,将依法罚款2000元,并吊销驾驶证。
据悉,公开曝光的这38辆车交通违法信息,已经由河南高速交警录入全国交通违法信息系统。(记者 李红汛 实习生 张敏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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