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讯 因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国家药监局去年5月要求优卡丹等药厂修改说明书,严禁1岁以下孩子使用。但是,记者走访发现,虽然说明书已改,但在郑州金水闫继伦诊所内,医生依旧让婴儿使用。1月31日,本报A08版《家有“1岁以下儿女”,禁用“优卡丹”》报道见报后,引起众多读者及相关卫生部门的反应。
昨天,郑州市金水区卫生局给大河报发来说明,经调查,金水闫继伦诊所确实存在指导服用“含盐酸金刚烷胺的儿童感冒药”不规范情况。鉴于此,该局已责令诊所对当事人进行处理,并写出书面检讨。同时将该事件在全辖区所有医疗机构进行通报,要求各单位引以为戒。(记者 李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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