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弹货车”行驶1000多公里被开封警方查获
大河报开封讯 2月2日晚,一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辽牌加长重型货车在日南高速豫鲁交界处被开封高速交警查获,该车满载1670箱、重约28吨的烟花爆竹。目前,这批烟花爆竹已被转移至危险品仓库,警方已将卡车司机刑拘。
17米长的重型卡车载满“移动炸弹”
“我们掀开卡车上面的塑料布时,顿时惊呆了,发现17米长的车厢里,装的全是一箱箱组合型烟花爆竹。”开封市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焦艳兵告诉记者,当晚8时许,他们在日南高速兰考段收费站执法点进行安全检查时,查获了这辆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品的重型卡车,车牌号“辽H17927”。
民警要求查看营运手续时,司机支支吾吾,既没拿出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也没有危险物品专用车辆许可证,车辆上也没有悬挂易燃易爆专用标志。
“回家捎的货,想挣个过年钱”
在兰考县城关镇梁庄村的危险品仓库,记者看到了这批被查获的烟花爆竹,堆积如山。兰考县公安局的民警徐警官说,这批烟花爆竹共计1670箱,重约28吨,由浏阳市金刚星新花炮厂生产。
在兰考县看守所,记者见到了该车司机武某。他说,他是辽宁营口人。2月1日上午10时,他往长沙送完货返回营口,在高速路口更换轮胎时,一名男子上前搭讪,问他捎货不。但是他没有运输许可证,对方给他一套其他车辆上的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并答应运到辽宁以后付给他2万元酬劳。
“想着回家也是空车,不如捎带些货挣个过年钱。从长沙上了高速公路后,行驶了1000多公里也没有人查,没想到在兰考被扣住了。”武某后悔地说。
据悉,目前,省公安厅已下发紧急通知,全省范围内进一步加大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力度。(首席记者 周斌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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