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学生的体育锻炼,对教育工作者来说已刻不容缓
映象网讯(广电全媒体记者 赵媛/文 沈翔/图)作为高校体育工作者,省人大代表王晏最为关注的是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连年下降的问题。为什么国家和省里制定了一系列增强学生体质健康的规定,但执行中效果并不乐观呢?“究其原因,规定缺乏问责措施有很大关系。”王晏今年提交了一份议案,建议从立法的高度保障学生体育锻炼。对于不执行法规,对学生体质健康造成影响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进行问责。
【初衷】
学生身体素质必须得抓
王晏从事体育教学工作已30多年,还是国际竞走裁判,曾执裁悉尼、雅典、北京三届奥运会和残奥会、青奥会、世锦赛、大运会、亚运会、亚锦赛等重大国际比赛。
“我在雅典奥运会上,目睹了刘翔夺取110米栏金牌,见证了国际赛场上中国运动员的风采。”王晏说,但在赛场外,他却不得不面对学生身体素质连年下降的尴尬。
王晏说,最近几年,每次看到学生体质健康调研的结果,都让他非常揪心。
教育部2011年发布的调研结果显示,我国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在继续上升,并出现低龄化倾向。
而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公布的2010年国民体质监测结果表明:大学生身体素质25年来一直在下降。与1985年相比,肺活量下降了近10%;大学女生800米跑、男生1000米跑的成绩分别下降了10.3%和10.9%。
“学生身体素质已经到了必须抓的时候。”王晏说,他从去年开始酝酿提出相关议案,希望能通过立法促进学生身体素质提高。
【调研】重视程度不够 缺少锻炼场地
王晏是人大代表,也是体育教学专家,经常有机会到各大高校、中小学校调研。去年11月份,有了提出议案的想法,王晏就多次与老师以及家长们交流背后的原因和解决之道。
很多家长给王晏说,应试教育、课业负担过重、没时间锻炼是导致学生体质下降的主要因素之一。而这背后,王晏认为:“归根到底,还是重视得不够。”社会、家庭、学校三个层面对体育锻炼重视都不够。
王晏说,社会层面,我们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开放不够。青少年缺乏体育锻炼的场所。去年12月份,他在郑州调查发现,社会体育场地设施对学生开放较少,而节假日学校大门紧闭,学生想锻炼,苦于没有场地。
家庭层面,家长重视更多的是孩子别生病,很少引导、督促孩子们参加体育锻炼。
“学校体育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状况近年有所改观。”王晏说,但是依然重视仍不够,一些学校的体育课时还无法保证。再加上有些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严重不足,无法保证学生的体育锻炼。
“有的热点小学,一个班七八十个人,在校学生人数太多,学校操场面积不能满足学生锻炼需要。”王晏说,上个月还有个校长向他诉苦,学校地方太小,要在课间操让学校所有学生都活动,安全问题也让人头疼。
【问题】每天锻炼一小时规定“踏空”
为提高学生体质,2007年,中央专门出台了7号文件。2011年,教育部也下发了规定,对中小学生的体育锻炼做了硬性规定,如学校保证学生平均每个学习日至少有一个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等。
为什么国家和省里制定了一系列增强学生体质健康的规定,但执行中效果并不乐观呢?
“究其原因,与检查监督力度不够、问责机制不健全有很大关系”。去年12月底,王晏在调查中发现,由于各级各类学校数量多,监督检查难度大,问责机制没有落实,对于不重视学校体育锻炼负责人没有问责。
2009年,江苏省人大通过了《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条例》通过多种方式保证了青少年有足够的时间及空间来进行体育活动,“江苏省的条例还规定,学校如果有削减或者挤占体育课时的等八种行为之一的,要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王晏说,这种问责机制就为促进学生体质健康提供了法制保障,对我省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建议】
不能保证学生每天锻炼要被问责
经过了解和调研,王晏今年准备提交关于制定《河南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的议案,从地方立法的高度保障学生体质健康。
王晏建议:学校必须按规定开足上好体育课,不得削减或者挤占体育课时;保证中小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一小时;学校要认真组织学生进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教育部案例部门要对测试结果进行监测,复核。
“现在不少小学的孩子做作业都得两三个小时。”王晏建议,《条例》对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也应当做出规定。
在问责机制上,他建议,学校如果有削减或者挤占体育课时的;未保证中小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一小时的;中小学生书面家庭作业超过规定量的等情况,要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社会要给孩子们提供更多的锻炼场所。”王晏建议,尽快明确规定公共体育场馆、学校体育设施节假日、课外时间向青少年开放,发挥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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