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关系着千家万户,最怕“搅缠”不清,影响市民使用
映象网讯(广电全媒体记者 梁新慧 高冬丽 赵媛 董彩红/文 沈翔/图)热源说断就断,居民挨冻谁来赔偿损失?家里暖气不热,究竟谁来承担责任?室内供热系统出了问题,谁是维修主体?……目前,我省18个省辖市中已有14个实施了集中供热,而这些问题至今都没有圆满的解决办法。为此,参加省“两会”的人大代表们建议政府出台法规,明确电厂、供热企业、物业公司和用户之间的权利义务。
【现象】
供热“顽症”存在多年未解决
最近一段时间,家住郑州市宏光鑫城小区的居民们愁坏了,因为整个小区的供暖出现了大问题。
“很多家装修时,都改成地暖了,而改地暖的时候,几乎家家户户都安装了管道泵,结果,现在家家户户都不热。”一位居民在电话里询问:对于这种行为,究竟谁来管呢?对于这位居民的烦恼,郑州市热力总公司东区供热分公司客服中心主任魏武文无奈地说,目前,还没有很好的方法来对此进行约束,只能凭居民的自觉。
同样,家住郑州市湖光苑小区3号楼1单元的居民也很郁闷。自从供暖以来,这个单元的供热效果一直不好,家里的暖气片有一半都是凉的。原来,他们这栋楼的暖气管道是串联结构,排气阀在顶楼用户家,由于顶楼住户和物业公司之间有矛盾,这家人不排气造成整个单元不热,让其他居民受牵连。
供热期间,市民投诉最多的就是暖气不热。“家里的水、电出现了问题,很容易维修,而暖气不热,物业公司不管、供热企业也不管,咱老百姓找谁修?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说法】
各方有委屈矛盾越积越深
居民意见满腹,供热企业和物业公司也大倒苦水。
郑州市热力总公司有关负责人说,去年热力总公司北区供热分公司接管了14个串联系统的小区,其中大多数小区的缴费率不到50%,如开元银田小区36号楼1单元只有1户缴费,该小区22号楼24户只有2户缴费。
对于企业来说,居民不缴费,他们就要停暖。这对缴费的居民显得不公平,凭啥别人不缴费自己也跟着受牵连?
对于物业公司,老百姓反映最多的就是“捆绑收费”,而物业公司有自己的解释:你在我的小区,你不缴齐物业费,我就不收你的暖气费。
由于缺乏相关法规的约束,集中供热存在大量顽症,而问题和矛盾也越积越深,相关各方都感到很委屈。
【建议】
出台管理条例“对症下药”
“由于我省没有统一的供热管理办法和价格管理办法,同时也没有相关的管理条例,造成很多问题至今无法得到解决。”在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白光明等11名省人大代表联名提交了“关于尽快出台河南省供热管理条例”的议案。
白光明等11位人大代表认为,出台河南省供热管理条例,明确电厂、供热企业、物业公司和用户之间的权利义务,解决常年存在的供热顽症;可以加强对供热工作的统一指导,对热电联产企业实施“以热定电”的标准,统一制定我省同规模热电联产集中的出厂热价和供热分户计量的收费标准,让老百姓明明白白用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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