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两消费者状告饭店收取2元餐具费,法院判决“还钱”
去饭店吃顿饭,被收取了2元消毒餐具费。为此,郑州两名消费者将饭店告上法庭。昨日,这起历时近一年的诉讼终于有了结果,记者从原告李英杰处获悉,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饭店返还其2元消毒餐具费。
【回顾】
欲讨回2元餐具费 俩消费者把饭店告上法庭
2012年3月14日,郑州市民李英杰和牛玉亮,到紫荆山路和东里路交叉口的“香粥世家”吃午饭。餐后,店方收了他们2元消毒餐具费。两人认为不合理,于3月15日将该饭店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其返还2元餐具费。
2012年11月8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原告李英杰两人要求饭店除返还2元餐具费外,还要赔偿两人半年多因起诉造成的误工费、交通费等共计5675元。原告代理律师认为,确保餐具清洁卫生是食品经营者的法定义务,也是其从事经营的必备条件,不能将此义务以收取餐具费形式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被告饭店代理人则认为,消毒餐具是商品,收取1元费用是餐饮业普遍存在的合理现象,遂要求法庭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结果】
法院判决饭店“还钱” 原告称目的已经达到
今年1月24日,李英杰收到了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据判决书显示:法院审理认为,按《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被告饭店向原告提供卫生、洁净的餐具是其法定义务,不应另行收取餐具费用。被告辩称收取餐具费在餐饮业是普遍存在的合理现象,于法无据,不予采纳,故2元餐具费应予退还,但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其5675元各种损失的证据不足,不予支持,故作如上判决。
“虽然只是返还两元钱,其他赔偿请求没有得到支持,但是我们还是胜利了,这是广大消费者的胜利。今后大家再去饭店遭遇餐具收费时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说‘不’了!”对于这个判决结果,李英杰显得比较满意。
牛玉亮则表示:“当初选择打这个官司并不是为了赔偿,法院‘返还2元’的判决已经宣告了餐具收费这个行业规则的非法性,我们的目的已经达到。希望日后能够有更多消费者敢于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挑战不合理的行业规则。”
【调查】
“1元餐具”仍现街头 背后有利可图
虽然李英杰两人的官司赢了,但“1元餐具”仍摆在郑州街头不少饭店的餐桌上。昨日,记者走访市内多家饭店发现,较高档及低档的饭店并不提供“1元餐具”,而较家常的中档饭店,仍多见“1元餐具”的影子。
记者从郑州几家消毒餐具配送中心了解到,郑州地区一套对外收费1元的消毒餐具,成本价在6毛左右,如果一家饭店每天使用200套餐具,一天就能收益80元,相比招收洗碗工需支出的工资以及水费,每月就是一笔可观的收入。
【声音】
商家违法成本太低
应彻底叫停“1元餐具”
“正是绝大部分消费者对‘1元餐具’选择默不作声,才让商家有恃无恐。虽然这份判决对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意义重大,但从另一方面讲,商家败诉只需返还2元餐具费,其违法成本太低,诉讼起不到什么制约作用。”本案原告代理律师刘伟认为,解决这一问题,关键还得依靠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政策法规,彻底叫停“1元餐具”。
本月20日,在我省召开“两会”期间,省政协委员张朝祥向大会提交《建议取消餐饮业餐具收费》的提案,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出台取消餐具收费的文件,立即叫停“1元餐具”。“餐饮企业以任何形式或借口向消费者收取一次性消毒餐具费用,都是违法的。”张朝祥说,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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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喊打声一片
多地已叫停“1元餐具”
近年来,针对“1元餐具”,其他城市也有消费者采用各种方式进行抵制,在厦门、昆明等地都有消费者对收取“1元餐具”费的餐饮企业提起诉讼,不少城市政府部门也在行动。目前,安徽省、广东佛山、山西太原、黑龙江哈尔滨等地均已叫停“1元餐具”,我省新乡、太康两地也已相继叫停。
(见习记者 刘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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