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女司机驾照
核心提示
一辆无牌照宝马Z4跑车在郑州市郑东新区闯红灯遇查后,疯狂拖行交警千余米,当事女司机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零口供”刑拘(详见本报1月18日A11版、1月19日A08版)。此事经大河报连续报道特别是本报官方微博、大河·沃3G生活门户第一时间发布全程视频后,引发河南乃至全国关注。昨日上午,大河报记者联系办案民警被告知,当事女司机刘育红被刑拘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向警方提出了向当事交警杨焕增赔礼道歉的请求,警方将于今日向检察机关报捕。
四大追问
连日来,网友围绕此事的议论在持续升温,记者针对一些焦点问题采访了警方:
事件发酵
万千网友热评,央视跟进报道
该事件经大河报连续报道以后,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于18日、19日连续两天跟进报道,披露了肇事司机刘育红最终被刑拘的消息。与此同时,众多国内纸质、广电媒体也跟进报道。
在百度上,“开封 宝马女”“肇事司机刘育红”、“宝马 刘育红”等关键词已成为搜索热词。
大河报新浪官方微博发布的肇事司机涉嫌妨害公务被刑拘以及关于肇事司机“被捞出”的辟谣等该事件消息,目前已吸引了近2000名网友转发。本报腾讯官方微博对此事件的报道,网友阅读量超过了4万次。
本报记者在事发一个多小时后最先获准复制的事发全程视频,在首篇独家报道见报的1月18日上午9时18分上传至网络后,截至昨日下午5时,已经有近万条评论,超过52万次点播。
对于此事的详细事发情况,不少热心网友包括一些认证的社会知名人士通过不断研究本报报道、首发的全程视频以及网友拍摄的片段视频,仍在试图通过更详尽、更全面的细节还原、探究事发背后的诸多疑惑。
此外,此事在被讨论的同时,此案的最终处理进展也成了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
最新播报
女司机露悔意,今天将被报捕
昨日上午,办理该案的郑州市公安局郑东分局治安管理二中队中队长张中领告诉大河报记者,刘育红被刑拘后,开口讲了一些事发情况,她说她当时之所以没配合检查、顶着交警开车,是因为她把当事交警杨焕增误认为是没执法权的保安了。
“杨焕增骑有警用摩托车,戴有警用头盔,穿有警服,这明显是警察标志,她的这个解释明显站不住脚。”张中领说,接受讯问时,刘育红也表露了悔恨之意,说自己害怕被处罚,也认为自己的行为确实不合适,有点过分,她愿意向当事交警当面赔礼道歉。
不过,记者昨日下午5时联系郑州市交警六大队有关人士得知,他们尚未收到刘育红及其家人向当事交警赔礼道歉的任何信息。因杨焕增事后在家休息,他们也不方便具体询问杨焕增是否接受道歉。
对视频中出现的穿皮衣、自称刘育红老公的男子,张中领说其行为尚够不上治安或刑事处理。“这起案件的材料我们已基本办理完毕,21日将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向检察院报捕刘育红。”张中领说。
交警处置
罚款200元、扣12分,肇事车仍暂扣
昨日下午3时,郑州市交警六大队有关负责人告诉大河报记者,肇事女司机家人仍没有来交警队,接受车辆调查。因无车钥匙,而且车架号被遮挡,肇事宝马车是否有合法手续、是否批有号牌等问题,尚不清楚。不过,该负责人说,因已确认该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该大队已经作出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对当事司机刘育红作出了罚款200元、罚扣驾驶证12分的处理。对可能的闯红灯等其他情节,警方一旦核实,将另作处理。
“昨天上午我们赶到了看守所,把罚单交到了刘育红手里,她也签收了。”上述负责人说,目前肇事的宝马Z4跑车仍然在交警队暂扣中,并且轮胎已被上了盘式车轮锁,“在刘育红或者其家人出示车辆来源、登记等合法手续之前,肇事车肯定不会被放行”。
对不少网友提出“可能有人(指办案人)会被肇事司机亲属说情”的猜测,该负责人回应说:“其他人不清楚,至少我是没有,即便有,我们也会严格依法办理。”
警方通报
被顶着拖行1.3公里 当事民警软组织损伤
1月18日下午,郑州市公安局郑东分局官方微博“平安郑东”就此事发布了一则通报,介绍了相关情况。
该微博说,2013年1月17日14时许,犯罪嫌疑人刘某驾驶无牌的宝马车在郑州市郑东新区闯红灯后,被值勤的交警发现并对其查证时,刘某拒不配合,将民警顶在引擎盖上拖行1.3公里,被群众驾车将其逼停。经诊断,该民警软组织损伤。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妨害公务罪。目前嫌疑人刘某已被郑州市公安局郑东分局刑事拘留。
宝马女刑拘后被“捞出来了”?
说法:警方称此说法为谣言,肇事女司机还在关押中
昨日上午,本报关于此次事件的微博发布后,有网友转发时留言说根据其朋友私信介绍,肇事女司机“已被捞出来了”,“特此求证”。
这一传言与不少网友的“女司机一家背景很深”的猜测不谋而合,很多人将信将疑,纷纷转发。在微博、贴吧、论坛等处,“宝马女被捞出来了”再次成为一些网友热转的话题。
昨日上午11时45分许,办理该案的郑东分局治安管理二中队中队长张中领受访时,明确称此传言为谣言,不实。“我可以负责任地说,肇事女司机现在涉嫌妨害公务还在关押中,根本不存在‘被捞出’的情况,希望广大网友不要捏造事实,以讹传讹,请相信警方会依法办案。”张中领说。
宝马女有啥来头?为啥这么“牛”?
说法:宝马女自称是“做生意的”,供职于“五金交电公司”
事发以来,不少人追问:肇事女司机为啥敢顶着交警行驶一千余米?有啥来头?
有网友认为,肇事女司机或其家人应该非富即贵,有非同一般的背景,但记者从警方提供的一份人口信息登记表上看到,今年38岁、家住开封市鼓楼区的刘育红,服务处所仅仅是“市五金交电公司”。
连日来,记者通过多方查询,联系了刘育红可能的服务处所——开封市五金交电公司,但要么电话无人接听,要么接听后称不认识刘育红。刘究竟是何身份,不得而知。对一些网友指称刘系“公司副总”、某地“政协常委”一说,更难确定。
昨日下午,办理此案的张中领受访时,也未告知刘的具体身份,只透露是“做生意的”,“我们办案主要是对人,至于她的单位,一般跟办案无关,我们不关心”。
当然,也有不少网友并不认可“背景说”,认为此事与今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新交规“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一次就要扣掉12分”有关吧,猜测她当时可能也就是想逃避处罚。
女司机涉嫌妨害公务还是故意伤害?
说法:“认定涉嫌妨害公务罪是合适的”,肇事司机无犯罪故意
对肇事司机刘育红开车顶着交警拖行一千余米的行为,警方目前认定的是涉嫌妨害公务,但有相当多的评论者提出,是否还属于袭警、故意伤害?
“趴在车头上,车开到70码,多危险!要是杨警官手没抓好,摔下去,那后果不堪设想。这仅仅被定为妨害公务,是不是太轻了?因为杨警官已经有了多处软组织损伤,这能不能定为涉嫌妨害公务外加故意伤害?”一位网友说。
昨日下午,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晴川就此事件受访时说,他也一直在通过大河报等途径关注事态发展,从目前情况来看,警方认定肇事司机行为属于涉嫌妨害公务罪,是合适的。
李晴川说,肇事司机的行为,主要是为了逃避处罚,从行为方式、目的、结果上看,都无犯罪故意,而且没有动手,后果也不严重,只是客观上妨碍了警察的正常办案,与故意伤害有一定距离,“当然,如果肇事司机在实施拖行这种危险方式逃避处罚过程中,致使执勤交警摔伤乃至死亡,性质就会转变,办案机关指控她故意杀人也不是没有可能”。
有拽有踹,警方执法是否太过粗暴?
说法:“大个警察”是刑警,“警察不采取强制措施,没法办”
对大河报在网络首发的事发全程视频,不少网友都跟“看美国大片一样”看了不止一遍,反复研究事发过程。一些网友提出了执法是否粗暴的质疑,主要集中在视频最后——一位戴眼镜的大个警察到场后,在大约1分钟时间内制服并带走了肇事女司机及其家人的过程。
视频显示,这位大个警察到场后,拽着肇事女司机的胳膊,欲让其从交警的警用轿车转移到另一辆警用越野车上,但对方一直不动,就将女司机半拉半拽了下来。在坐进警用越野车后座后,女司机一条腿一直伸在车外,阻止关门。劝阻无效后,大个警察抬腿,将女司机的脚踹进了车内,顺利关好了车门。
此外,就在该大个警察转至驾驶门准备进入时,一名一直在现场用手机拍摄、穿羽绒服的男子跟上前再次近距离拍照,被大个警察打掉手机,随后被副驾驶座的另一名警察捡起。
值得一提的是,与质疑相比,大多数网友对最后出场的大个警察不但并无指责,反而赞誉有加,“给力”、“太帅了”、“好样的”等溢美之词比比皆是。
昨日下午,就处警人员执法是否粗暴一事,包括郑州市公安局、郑州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在内的相关人士,均不愿置评。虽未联系到大个警察本人,但与本报记者相熟的一位警界人士介绍说,这名大个警察是他的同学,任职在郑州市公安局郑东分局,从警多年,是刑警不是交警,“在很多办案现场,情况复杂,如果嫌疑人拒不配合,警察不采取一些强制措施,案子根本就没法办”。(记者 李岩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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