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将为城乡低保和“五保”对象连发4个月的冬季取暖补助,每人每月50元,月底前发放到位。
具体的补助范围是:2012年10月底各县(市)区正在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人群,以及2012年3季度享受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的困难群体。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自2012年11月至2013年2月共计补助4个月。要求资金在1月31日之前发放到位。
按照要求,此次发放的冬季取暖补贴资金将由市级财政和县(市)区财政共同负担,其中市级财政负担50%,县(市)区财政负担50%,所有资金必须专项筹集,不得使用中央、省、市和县(市)区财政安排的城乡低保专项资金。(见习记者 张丛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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