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因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拘役
办案检察官称,此类犯罪情节认定标准不一,致定罪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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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网上承揽“私家侦探”业务,以跟踪、蹲坑、偷拍等方式从事婚前、外遇等调查。经查,该男子非法获取公民户籍信息17条、公民车辆信息6条、公民手机话单信息3份、移动电话定位信息2份、住宿信息3条。
昨日,记者从郑州市中原区检察院获悉,这名“私家侦探”因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这是该院办理的首起涉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案件。办案检察官表示,因对认定罪名的“情节严重”没有统一标准,且对此类犯罪行为难以取证,致使带来定罪困难,此类行为至今仍游走在法律边缘。
【生财“有道”】
干了两年“私家侦探”,挣来车子房子
今年32岁的王某是河南沈丘县人,2004年,王某婚后来郑州打工,最初在小区门口摆摊卖炸丸子。2009年底,王某在中原区一家写字楼注册成立了“郑州新邦特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一年后转做“信息调查”业务。不到两年光景,王某就靠“私家侦探”发家,买了车和房。2012年4月20日,接群众举报,王某因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犯罪,被警方抓获。
据王某供述,他为公司办了网站,介绍其业务范围和联系方式,如有人有婚外情等调查需求,双方达成一致后,他就对客户提供的被调查对象,以跟踪、蹲坑、偷拍等方式展开调查,有些信息则从“同行”处获取。
王某说,当前全国各地都有类似的调查公司,“同行”间会通过论坛、贴吧、QQ群等方式联系。“一些无法直接获取的信息,就在网上找同行帮忙。一般以每条25元的价格向他们购买人员、车辆等个人信息,对外则开价50元到80元不等。”
王某说,曾有个女孩网上与其联系,说她和有妇之夫刘某有感情纠葛,想找他查查刘某之妻有无婚外恋等行为,同时想让刘某之妻知道她和刘某的事,看她有何反应。王某通过网上交易,掌握了刘某之妻的相关信息,但此后再没联系上这位女孩,只得作罢。
“平时咨询的人很多,但真正找我合作的很少,也挣不到啥钱。”王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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