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出台,让车主有了用车保障。
历经8年博弈,4次征求意见,汽车“三包”政策终出台
●三包有效期不低于2年或5万公里●修车超过5日应提供备用车
核心提示
郑州消费者陈先生2010年3月购买了一辆汽车,当年4月,他在开车由新密回郑州的途中,因制动系统失控,他的车翻入坑内,车辆损坏,人也受了伤,陈先生要求厂家换车,但厂家一口回绝。这样的情况,今后将成为历史。昨天,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称《规定》),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从2004年国家质检总局起草汽车三包草案开始,历时8年多,经历4次征求意见,三包规定终于变成了白纸黑字,对于消费者来说,三包规定对汽车修、退、换的三包有效期限、三包条件、三包程序以及三包争议处理都做了规定,有利于消费者在和生产经营者发生争议的时候进行维权。
[新闻背景]
《规定》8年才出笼
早在2004年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就曾对外征集过意见。但征集过意见后,由于在各方博弈中,汽车厂家占据“上风”,致使汽车“三包”政策千呼万唤也出不来。消费者维权无门,才频频出现“老牛拉宝马”“铁锤砸大奔”式的极端维权方式。
直到去年,“三包”意见稿再次征求民意并进行了立法听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公众建议和听证会的意见对“汽车三包”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直至政策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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