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讯 昨天,郑州市人社局发布通知,从本月起,郑州市正在按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每人每月的失业保险金,由864元上调至992元。
调整范围包含郑州市本级、市辖区、巩义市、新密市、荥阳市、新郑市、登封市、中牟县失业人员,据统计,市本级在本次调整范围内的失业人员有7000余人。
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各类失业人员享受的一次性生活补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职业培训补贴、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本月起也都随之按比例上调。其中,以2013年1月1日为时间界限,在此之前,失业人员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及价格临时补贴需补发的,仍按调整前标准计发;此前已经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不再按照新的标准补发。(记者 杨慧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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