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许昌讯 如果把人的一生比作一场电影,那么有些人的前半生是喜剧,后半生却以悲剧收尾。
40多岁的李某原本是许昌市区一家公司的总经理,事业有成的他因为沉迷赌博,挪用了165万余元货款,导致该公司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1月9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以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5年。
据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介绍,李某刚刚担任总经理时,在事业上可谓春风得意,因为相信“小赌怡情”,他渐渐迷上了赌博。由于自制力比较差,随着时间的流逝,李某在赌博的泥潭中越陷越深。
赌徒的心理都是相似的,输得越多越想“翻本儿”。李某拿人生当赌注,自编自导自演了一场现实版的电影《赌神》。
不过,作为剧中的主人公,沉迷赌博的他注定是个悲剧角色。
最终,输红了眼的李某开始利用职务之便,一次又一次地收取外地客户的货款,并带着这些钱坐到了赌桌旁边。
截至案发时,李某共挪用公司货款165万余元,这些钱都被他用于赌博给挥霍掉了。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遂对其作出了上述判决。(记者 韩争强 通讯员 和忠 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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