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元烈想不通,为啥写了借条,还会被判“敲诈勒索”呢?
因为“生活费不够”,三门峡灵宝市农民郭元烈收了镇政府5000元现金,3天后,又按对方要求打了张借条。
接下来的事,让律师也匪夷所思:时隔4个月,郭元烈因“涉嫌挪用资金”被灵宝警方刑拘,2009年因“敲诈勒索”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本是经济纠纷,咋会变成刑事案件呢?”从监狱出来后,郭元烈一直奔波在三门峡与郑州之间,希望能洗脱罪名。
改变一生的赴京之旅
郭元烈家住三门峡灵宝市大王镇重王村3组,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他,如今已成为“法律通”。在他的床头,放着不少法律方面的书籍。
2006年发生的一系列事情,改变了郭元烈的一生。
那年4月7日早上,身为村民组长的郭元烈,带着18位村民来到北京,准备反映村干部及村务问题。大王镇党委书记黄松涛等人赶了过来,劝他们先回宾馆,等灵宝市领导前来解决问题。
郭元烈说,他告诉黄松涛,有人家里还有事儿,他们带的钱也快花完了,不能再等。黄松涛当场让副书记李某给他5000元现金,解决19人在京的吃住问题。时隔3天,在李某的要求下,郭元烈给他打了一张5000元的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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