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报道
1月9日上午,郑州市铭功路太康路附近,一新生婴儿被人扔下楼。据悉,当事人之所以有此糊涂之举,是由于其未婚先育,避免家人知道所致。对此有专家认为,当事人在成长中没有学会尊重,也不懂得尊重别人,这是家庭、学校、社会三方教育的缺失。
女婴宝宝被从三楼扔下
1月9日上午9点左右,新浪微博一网友发消息称:铭功路太康路附近,一婴儿被人扔下楼,警方已将当事人齐某控制。
上午11点左右,记者得线索赶到事发地铭功路太康路北100米处,在一幢临街而建的白色楼房前,目击人张女士说,婴儿就是从该楼三楼被人扔下。
楼房前停车场工作人员张女士说,上午9点左右,她正在值班,只听见“梆”的一声响,一个东西落在地上,张女士下意识扭头一看,惊呆了,原来是一个婴儿,扔下的那一刻,手脚还动了动。
后来张女士得知,那是一名新生女婴,被人从三楼窗户扔下。当时,附近商户赶紧拿来衣服,把孩子裹上,拨打120和110。5分钟后,郑州市公安局解放路派出所两名民警和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120先后赶到,分别把孩子和当事人带走。
“孩子很可怜,买束花祭奠一下”
上午11点半,记者在事发现场看到了那两名执勤的民警,他们过来时,手里还拿着一束黄白菊花。
民警支兴冲把花放在事发路面上,一边说着“孩子,一路走好”!一边嘱咐附近一商户,“有清洁工来扫地时,花先别弄走,多停一会儿。”
支兴冲说,孩子虽被送往医院,但已停止了呼吸。他们得知情况后,掏钱买了一束花,“孩子很可怜,还没来得及对这个世界看上一眼,就走了,我们祭奠一下。”
两位民警证实了目击者张女士所说,“早上接到群众举报后,他们立刻赶到现场,当时发现孩子还会动呢……”
未婚先育 怕被家人发现
当天郑州市公安局网络服务平台官方微博显示,将刚出生女婴扔下者为镇平县人齐某,1995年7月出生。由于未婚先育,怕家人知道,其于9日早上产下一女婴后,就将婴儿从租住处的窗口扔出,其行为已涉嫌故意杀人。
“我们为小生命叹息的同时,也应该做一下反思,不要一味谴责当事人。”河南商专心理咨询中心主任、心理学副教授陈玉焕说,齐某在成长中没有学会尊重,也不懂得尊重别人,这是家庭、学校、社会三方教育的缺失,未成年人的成长中,应该得到更多的教育、帮助和引导。
“齐某未婚先育,害怕家人知道,才做出如此轻率行为,也是中国目前普遍存在的性教育的缺失,应该加强帮助和引导。”陈玉焕补充说。(东方今报记者 付雨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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