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在光山县一小学校园砍伤学生的犯罪嫌疑人闵拥军,被武汉市精神病医院司法所鉴定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昨日,信阳市光山县检察院负责人告诉记者。
2012年12月14日,光山县文殊乡邹鹏村男子闵拥军手持菜刀在当地一小学砍伤23名学生,另有一名教师和一名当地群众被砍伤。事发后,众人合力将其控制。同年12月15日,闵拥军被刑拘。同年12月16日,光山县检察院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对犯罪嫌疑人闵拥军予以批准逮捕。此后,接受审讯的闵精神一直正常,在交代自己持刀行凶的原因时,闵称自己因为相信世界末日,才动手施暴(本报2012年12月17日、18日曾报道)。
对闵的作案动机、过程和相关证据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警方有关人士证实,闵拥军确患有癫痫病,但癫痫病与精神病是两个概念。光山县检察机关受理此案后要求当地公安机关对闵拥军有无刑事责任能力进行司法鉴定。光山县公安局遂委托武汉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对闵拥军进行精神病鉴定。其间,光山县检察院公诉科派员提前介入,就嫌疑人精神病鉴定的问题提出可行性建议,并对司法鉴定意见的合法性依法进行审查监督。昨日,武汉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给出的鉴定结果显示,闵拥军被鉴定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记者 何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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