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郑州讯 我省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失业保险金也“水涨船高”。昨日,省人社厅通报说,从今年1月1日起,全省上调失业保险金,其中,郑州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864元涨至992元,上涨128元。
去年年底,我省宣布,自2013年1月1日起,实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1080元、950元、820元,分别涨至1240元、1100元、960元。
根据相关规定,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统筹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所在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所以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应调整为992元/月、880元/月、768元/月。由于郑州是一类地区,原来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月864元,调整后涨到每月992元。
省人社厅介绍说,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各类失业人员可享受的一次性生活补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职业培训补贴、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本月起也都随之按比例上调。(首席记者 夏友胜 实习生 樊雪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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