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记者从郑州市政府下发的《关于郑州市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的实施意见》中获悉,从2013年秋季起,全市13所普通高中改制学校(分校)将以规范后的民办学校名义进行招生,新招学生在新校区就学,在校生按照老生老办法过渡2年。另有5所学校已于2012年秋季回归公办。郑州市至2015年终止普通高中改制学校(分校)办学。
郑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2012年秋季,全市普通高中改制学校(分校)已清理规范到位。
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情况
3所学校重新更名,暂租老校区
郑州市第一中学实验分校、郑州市回民中学分校、郑州市第十一中学实验分校,意见要求它们在过渡期间暂租用国有老校区办学,实现独立的法人、独立的经费核算和人事管理、独立校园校舍、独立进行教育教学(以下简称“四独立”),学校重新更名,按照民办性质举办高中。过渡期满,老校区按公办体制办学。
8所学校另选新址
郑州市第二中学外国语分校、郑州市第四中学分校、郑州市第七中学分校、郑州九中国际学校、郑州市第十六中学分校、郑州市第十九中学分校、郑州市第四十七中学国际学校、郑州大学第一附属中学分校等8所学校,另选新址,实现“四独立”,学校重新更名,按照民办性质举办高中。
2所学校在原址办学,但需重新更名
郑州外国语学校分校、荥阳市高级中学分校2所学校,在原校址办学,学校重新更名,实现“四独立”,按照民办性质举办高中。
另有5所学校已于2012年秋季回归公办
这些学校有郑州中学、郑州市第一○六中学、郑州轻工业学院附属中学、新郑市第一中学分校、新郑市第二中学分校等,据郑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说,上述学校已自2012年秋季开学完成改制,回归公办。(记者 张渝 实习生 郭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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