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强化校车安全管理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
新建学校幼儿园要将安全设施纳入规划
河南商报讯 昨天,我省召开了全省校车安全管理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电视电话会,对全省校车安全和校园安全进行了部署。
省教育厅要求,不能做到就近入学,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需要的县、市,要给学生提供校车服务。此外,新改扩建学校、幼儿园要将安全设施纳入建设规划。
省教育厅表示,如发现哪个县、市有校车需求又不制定校车服务方案,将通报批评;如存在使用未取得校车标识的车辆接送学生或幼儿,造成校车事故的,将严肃追究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负责人责任。
此前,我省出台的“关于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用于接送小学生、幼儿的非专用校车使用过渡期为4年,截止到2016年3月。从规定出台起,新买的校车都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现有的非专用校车须在过渡期内逐步更换为专用校车。
此前,有些幼儿园或学校购买校车后,遭遇“上牌难”。省教育厅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校车要加快审批。省辖市、县(区)政府要自收到教育部门审查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校车要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审批,不能出现校车上牌难、故意拖延等现象。
前不久,我省光山县发生了歹徒持刀闯入校园造成23名学生和1名群众受伤的恶性案件,暴露出有的地方和学校校园安防存在严重漏洞。
为确保校园安全,我省要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建立校园安全保卫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根据需要配备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配备专职门卫。
(记者 吴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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