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底前,我省将对所有正在运营的接送学生或幼儿的车辆进行摸底排查;不能保证学生就近入学,县(市、区)必须制订校车方案……昨日下午,我省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召开,教育、公安等部门就保障校车和幼儿园安全进行了部署。
●县(市、区)要制订校车方案
如何为孩子们配备校车呢?我省规定,凡是不能做到就近入学、公共交通又不具备条件或不能满足需要的县(市、区),都要制订校车服务方案。县级政府要根据学校分布、需要校车服务的学生人数和道路交通状况等,因地制宜制订校车服务方案,确定校车运营模式,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那个地方中小学、幼儿园是否都能保证学生就近入学,不能保证的,是否做到了公共交通满足需求。如果不是这样,这个地方就一定要制订校车服务方案。”省教育厅副厅长刁玉华强调说。
●新购校车必须符合标准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定:我省用于接送小学生、幼儿的非专用校车使用过渡期为4年,即截止到2016年3月。从省政府《通知》印发之日起,新购的校车都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现有的非专用校车必须在过渡期内逐步更换为专用校车。
进入冬季,是校车安全事故频发时期。我省将以县(市、区)为单位,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协调配合,在2013年1月底之前,对所有正在运营的接送学生或幼儿的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
●上下学要有“护导队”
刁玉华强调,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会同综治、公安等部门,帮助和指导本地所有中小学、幼儿园配齐兼职保安人员和必要的保卫器械,落实门卫、值班、巡逻等内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每一所学校、幼儿园都有人管、有人看、有人巡、有人防。
我省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都要根据需要配备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配备专职门卫。暂时不能配备专职保安和门卫的学校要安排年富力强、责任心强的教师兼任门卫。
在学生上下学重点时段,学校必须组成护导队,安排护导老师在校门口值班。城市所有学校和幼儿园、农村中心小学以及其他规模以上学校和幼儿园,重点部位要配备视频监控和报警设施。
●确保校车的优先通行权
省交警总队总队长张益民介绍,《校车条例》明确规定了校车的优先通行权。全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针对学生上下学集中的时段、路段,加强对校车通行路线的巡逻管控,交通民警在遇有交通拥堵时,要及时指挥疏导运载学生的校车优先通行。(东方今报记者 赵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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