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辉县市以环境治理带动旅游发展,积极创建“环保型、生态型”景区,旅游业绩增长明显。
2012年,辉县市投资1000余万元,取缔景区内原有耗能污染车辆200辆,更新200辆符合条件的营运车辆。通过整合环境,实现统一环境规划、统一环境部署、统一环境管理、统一环境监督“四统一”。该市政府还投资近百万元,在全市重点景区建立视频监控和GPS综合调度指挥系统,加大了旅游执法力度,逐步规范景区内家庭旅馆建设和经营秩序,分类别成立了旅游景区、旅行社、农家旅馆、酒店、娱乐项目及车载工具等五个旅游行业协会分会。通过环境治理,该市重点景区车辆行驶规范安全,环境清洁优美,游客文明有序,旅游业绩显著增长。2012年,辉县市共接待中外游客620万人次,同比增长25.8%;实现国内旅游收入24.5亿元,同比增长32.4%。(通讯员 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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