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一4A景区内现违法建筑 “限期拆除”1年没拆掉

2012-12-18 06:45 来源:东方今报

  连日来,多名漯河市民向东方今报记者反映,位于该市体育场南岸沙澧河风景区的河堤上,一座三层水泥结构的半拉子建筑已存在近两年时间,既没有进一步施工也没有拆除的迹象。记者调查后发现,这座建筑并没有得到市规划局许可,属于违法建筑,并于2011年底被当地政府责令强行拆除。政府限期拆除决定下发近一年,这座违法建筑为何依旧不倒?

  【现象】河堤上的三层框架楼

  市民反映的这座半拉子建筑位于漯河市沙澧河风景区澧河岸上的河堤上,三层建筑外加一层地下室的主体水泥框架已建造完毕,框架建筑内地面凹凸不平,一些已生锈的钢筋结构裸露出来,地下室里的积水较多,显然这里已停工许久。据附近小区的几位居民介绍,该建筑已建有一段时间,但后来又被禁止施工了。

  据悉,沙澧河贯穿漯河市中心,依托沙河、澧河自然和地理优势条件,多年前漯河市就做出了开发沙澧河、打造沙澧河风景区的决策。2012年,该风景区被正式批准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

  【景区管委会】因完善建筑装修方案停工

  沙澧河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沙澧河规划区域内的建设和管理工作。12月12日,东方今报记者就此采访了该委员会规划部副部长王经彦。

  王经彦表示,这栋楼是作为景区服务设施而建的。根据规划,澧河南北两岸要分别建三栋同样的设施,现在这栋框架楼约一年半前开建,停建的原因是原来的装修方案遭到否决。

  而针对市民提到的建筑完工后如何排水问题,王经彦回应,将会通过管道排到河堤外,并称这些资金全部来自于河南省沙澧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也是由他们负责。

  12月14日,记者来到位于该市长江路凯悦酒店2楼的河南省沙澧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办公室。采访中获悉,这家公司2010年5月成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旅游、广告、娱乐、房地产、餐饮行业及水路旅客运输,由漯河市政府联合社会资金成立。对于那栋搁置近两年的违法建筑,几名工作人员反复声称公司是由漯河市政府管理的,只负责规划设计,不具体负责施工建设,而对于其他问题则闭口不谈。

  【规划局】没向其下发规划许可证 属于违法建筑

  那么这栋半拉子楼房到底合不合法?对此,漯河市规划局副局长袁江华答复:“自始至终,局里没有见到任何关于该楼的规划设计图,也没有向其下发规划许可证,在未经规划许可的情况下搞建设属于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29条指出:“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第35条中也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广场、绿地、高压供电走廊和压占地下管线进行建设。”2010年3月22日颁布施行的《漯河市查处违法建设办法》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条规定,擅自占压城市绿地的属于严重违法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其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逾期不自行拆除的,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书面报告市人民政府,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市政府对违法建设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下达强制拆除决定。

  那么,这栋违法建筑是否也在强拆之列?对此,漯河市规划局城市规划监察支队一位张姓负责人称,景区河堤上的那栋建筑早已被确定为违法建筑,监察支队对其也做出了限期拆除决定,时间截止到2011年12月30日,“但因为种种原因,该建筑一直没能拆除”。

  【管委会】 整个沿河工程都没有办理手续 短时间内拆不了

  违法建筑为啥拆不了?当记者就此再次询问沙澧河建设管理委员会规划部副部长王经彦时,他的答复是:“整个沿河工程都没有办理手续,(由于牵涉工程太多)短时间内拆不了”。

  随后,记者拨通了该建筑所属的源汇区政府办公室电话,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不方便提供相关信息,并称“有疑问的话可以联系区规划部门”。而源汇区城市规划监察队一名负责人轩军法在接受采访时称,关于限期拆除的事情,他们已于去年向漯河市规划局提交了书面回复,但对于具体的回复内容并没有给出说明,只是一再表示“会让负责人员尽快联系记者”。截止到昨日20时记者发稿时,并没有收到任何反馈。(记者 王俊生 任芳 特约记者 王健)

责编:刘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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