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他们只认钱,违规一次罚一次都不行,非得让买‘月票’。”近日,平顶山一货车车主向东方今报记者报料称:“鲁山县公路局路政大队把执法车安插在207国道董周乡路口执法,只要是买过月票的大货车都能顺利通过,不买月票的就扣车,‘每张月票基本上都是2000元。没办法,我们只好花钱买平安。当然,如果有关系的话也会少拿点。”情况的确如此吗?随后,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报料】路政执法公然卖“月票”
雨景(化名)是平顶山市的一名大货车车主。两年前,她买了一辆大货车跑运输,从此就不断和各种检查打交道,“有时候我的确有超载现象,这种情况下被罚款我无话可说,但更多的时候是执法人员逼着交罚款。”
12月5日,她的那辆货车在鲁山县境内被当地路政执法人员截住了,对方称,之前她买的月票到期,又该交钱了。之所以要买月票,是因为路政人员认为她的货车路上有抛撒行为,买月票相当于提前交罚款,交一次一个月内免罚。“我就说,现在跑车利润不大,能不能违规一次罚一次,但对方根本就不听解释,要求必须买月票”。
而在雨景提供的与鲁山县路政大队副大队长秦胜利的电话录音资料中,这位“秦副队长”的确一口回绝了雨景“大货车抛撒一次货物罚款一次”的请求。
其实,早在几个月前雨景就已开始买月票了,“今年9月份,有一次我的车因为抛撒货物被查住,鲁山县路政大队工作人员啥也没检查,张口就要3000元,后来好说歹说给了他们2500元。事后,他们给我开了一张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他们告诉我,从上面的日期开始计算,一个月内就可以安全通行。后来一打听,其他车主也遇到了同样的情况,我们私下里就把这个处罚决定书称为‘月票’”。
“现在鲁山境内大货车车主,都买有月票,不然根本不让通过。处罚决定书上说,应该到银行交罚款,但他们根本不让去银行而是直接收现金,这算是什么行为?”雨景愤愤不平。
【查访】见了“月票” 路政才挥手放行
12月5日下午2时,在鲁山县董周乡207国道路口,3辆车身喷有“中国路政”字样的执法车豫D59937、豫D59507、豫D80616扎堆儿停在三岔路口的中央位置。
由于此地位置特殊,来往车辆尤其是各类大型运输车辆很多。记者在离执法车不远的地方观察后发现,很多过路的运输车靠近执法车时,车主都会拿出一张票据似的纸条不断示意,而执法车内的工作人员看到之后就抬手放行。有些未能出示这种纸条的运输车则无一例外被拦下。但奇怪的是,这些车主并没交罚款,而是拿出电话打了一番之后就被放行了。显然,这些人就是报料者雨景口中的那些“关系很硬的人”。在记者观察的近70分钟时间内,鲁山县路政大队工作人员很少下车,基本上是在车内观察“月票”执法。
【回应】相关负责人称是按条例办事
那么,那些“有关系但关系不硬的人”如何交罚款?据雨景介绍,自己最初买月票一般都在2000元左右,后来熟了,讨价还价后有时1000元就能搞定。对此,雨景称,具体罚款多少,怎么罚,自己从来不清楚,从这几个月的亲身经历来看,一般刚跑车的新手都是3000元一张,熟悉了之后是2000元一张,关系不错的1000元一张或600元一张,关系很硬的一分钱都不用拿。
对于一些大货车有抛撒货物或超载的行为进行罚款,处罚的标准是什么?这种罚一次管一个月的罚单是否合法?随后,记者联系上了鲁山县路政大队副大队长秦胜利。秦胜利表示,他们是严格遵循《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相关规定执法的,罚款金额控制在5000元以下。对于罚款一次管一个月的做法是否违法,对方始终没有正面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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