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在全国率先试点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

2012-12-12 06:20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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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配合明年1月1日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今年4月,我省在全国率先试点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对没有聘请律师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只要提出申请就直接提供法律援助,且从案件侦查到审判全程援助,这种全覆盖的法律援助比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范围更广。

  昨日,记者从全省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上获悉,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我省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将全面铺开,受理相关案件预计是今年的3倍,将面临实施力量不足及援助经费紧张等新挑战。

  6个试点地区

  济源市 永城市 登封市

  濮阳县 洛阳市涧西区 焦作市山阳区

  覆盖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

  在此次试点中,试点单位将法律援助由以前的法院审理阶段向前延伸,覆盖了刑事诉讼的刑事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要求公安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时,即告知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由政府指派的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嫌疑人从被抓到被判都有法律援助律师身影,更有效地保障其合法权益。

  对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指定的案件或是转交申请的案件,试点的法律援助机构一律无条件受理并予以援助。

  不审查经济困难状况

  此外,试点工作就范围而言,在新《刑事诉讼法》基础上进一步延伸。据悉,试点单位对没有聘请律师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只要提出申请就直接提供法律援助。“全覆盖的刑事法律援助,旨在对没有聘请律师,又有申请法律援助愿望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不审查经济困难状况,应援尽援,使试点工作惠及更多的群众。”省司法厅副厅长周济生说。

  明年全省铺开 将面临经费紧张难题

  据会议通报,明年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我省6个试点地将继续按原试点办法进行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其他地方按新《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暂不扩大受援范围。

  据统计,截至今年11月底,试点单位受理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是去年同期的422%。由此测算,2013年全省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将不低于3万件,预计是今年案件量的3倍。

  “明年我省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数量激增,面临着法律援助实施力量不足和援助经费紧张的挑战。”据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处长黄兴士介绍,长期以来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偏低,挫伤了律师代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

  据悉,省司法厅已向省政府请示汇报,建议省财政在现有700万元省级扶持办案专款的基础上再增加1000万元,进一步加大对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的经费保障力度。(见习记者 刘启路)

责编:周艳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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