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今后,省外高校的河南籍学生也能申请到贷款了。
昨天,《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实施意见》正式发布,以后考往省外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可得到助学贷款,这填补了我省助学贷款的一个空白点。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被录取或在校大学生,在户籍所在地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用于解决学费、生活费等费用的信用贷款,不需担保,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一起承担还款责任。
根据实施意见,具有我省户籍、已被省外高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录取、家庭经济困难的河南籍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可申请生源地贷款。
生源地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学生在校期间由国家财政贴息,不需自行支付利息;申请人可在毕业后10年内还清贷款。
值得注意的是,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已获得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不能同时申请生源地贷款。
以往,省内高校学生都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但一些考往省外的贫困学生却无法申请到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谓是一种有效补充,将实现助学贷款政策全覆盖。(记者 齐亚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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