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讯 因怕出国被拒,离异的李女士谎称结婚证丢失重新补办了结婚证,可是婚姻登记联网之后,这张结婚证给她带来了诸多不便。最终,李女士只能将民政局起诉到法院。昨日,郑州市金水区法院一审判决撤销民政局为李女士补发的结婚证。
2001年,李女士与丈夫离婚。2005年11月,李女士申请出国,因担心其婚姻状况被拒签,就到其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开具了结婚档案证明材料,并谎称其结婚证丢失,又向户籍地民政局申请补领了结婚证。
当时,婚姻登记尚未实行联网,受理的民政局核查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即为其补发了结婚证。
此后,婚姻登记信息逐步联网,而李女士购房、办理独生子女证等事项,均需要由民政局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此时她才发现,由于自己虚构事实补领结婚证,导致民政部门信息显示其为“已婚”,给她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
李女士通过法律咨询,了解到只能通过起诉至法院,请求依法撤销补领的结婚证,才能解决自己的烦恼,遂将为她补办结婚证的民政局告上法庭。
庭审中,李女士诉称,由于自己对法律的无知,造成现在的状况,实际上她从2001年离婚后没有结婚,所以请求法院撤销民政局为她颁发的结婚证。民政局了解情况后,表示同意撤销为其颁发的结婚证。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女士离婚后,虚构结婚证遗失的理由,向民政部门申请补领结婚证,该补证行为事实错误,依法应予撤销。但此事因李女士自身过错引起,她也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昨日上午,拿到判决的李女士终于松了一口气,同时也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 (记者 韩景玮 实习生 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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