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小区绿化带多颗果树被莫名砍伐
7月16日,家住郑州市保全街铁路局材料厂家属院的居民们在午觉醒来后,吃惊地看到小区绿化带内近百棵种了十几年的果树都带着青涩的果实躺在了地上。
有位诗人曾说,“树是城市飘舞的灵魂”。然而,近几年,作为“城市灵魂”的大树,频频成为城市发展的牺牲品。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关于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同一个工程项目需砍伐大树超过2株,或移植大树、实施大修剪超过10株等情况下,必须在工程规划设计阶段进行专项论证,采取听证会、公示等形式征求公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昨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获悉,全省将遵照执行该《意见》。
【现象】
城市树木频遭“黑手”
市民强烈建议砍树前征求意见
李海奇(化名),郑州市保全街铁路局材料厂家属院居民。提起今年7月份的遭遇,他至今仍愤愤不平。
他说,小区居民和这些树的感情就像“老伙计”一样。今年7月16日,李海奇和小区居民吃惊地发现,小区绿化带内种了十几年的近百棵果树,被施工队以小区整治为由砍断。(7月17日,本报以《郑州近百棵果树被偷砍》为题,进行了报道。)更让他感到气愤的是,面对居民的质疑,施工方、居委会甚至园林部门,至今没能给小区居民一个满意的答复。
李海奇说,小区居民对施工方、园林部门最大的质疑是,“砍树前,为啥不跟大家商量一下? ”但是,施工方以及园林部门的回复是,《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并未对砍树前是否征求公众意见进行明确规定。
昨日,记者在街头随机询问20位市民意见。有17位市民表示,砍树前应该或者必须以听证会等形式征求公众意见,占总数的85%。
郑州市民马先生说,市区大树的砍伐权,不应该集中在规划、园林等政府部门手里。如果缺乏必要的制约机制,往往造成“树已经开始砍了,市民才知道”现象,此时想挽救也已经来不及。
【新规】
同一个工程项目
需砍伐大树超过2株的
必须论证、听证和公示
今后,如果市民李海奇再向园林部门质问,“砍树前,为啥不跟大家商量一下? ”园林部门就不能以缺乏相关规定为由,搪塞过去了。
11月18日,住建部发布《意见》,要求严格保护园林树木。根据规定,因同一个工程项目需砍伐大树超过2株,或移植大树、实施大修剪超过10株,或需迁移古树名木的,必须在工程规划设计阶段进行专项论证,采取听证会、公示等形式,就砍伐、移植树木种类和数量、修剪程度等征求公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昨天上午,记者联系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据工作人员介绍,省厅已经接到住建部《意见》,全省将遵照实施。
【热议】
征求需在规划前
否则没意义
郑州市园林规划设计院总工翟桂红强调,听证等征求公众意见的程序,必须要在规划部门规划之前开始,等施工部门开始砍树的时候,再听证已经没有意义。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城市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刘社说,城市要做到少砍伐、移植大树,最根本的是做好城市规划。
(记者 王磊 实习生 田丹丹 洪波)
相关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