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视频监控设施的普及,对视频监控设施的使用正成为一个亟待规范的问题。昨日,《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草案)》(下称《条例》)提交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我省拟立法禁止在宾馆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立法的目的,在于保护每一位公民的隐私权。
规定
居民小区不强制安装技防系统
《条例》第一条即明确了制定的目的:维护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安全技术防范管理。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李建中在对《条例》进行说明时,重点提到了关于技防信息的管理使用。他说,目前,不当采集、公布、传播技防信息,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社会公共区域或者其他单位管辖的区域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禁止在宾馆客房、公共宿舍、公共浴室、更衣室、卫生间等涉及公民隐私的场所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为保护个人隐私,《条例》规定一些具体场所禁止安装技防系统。为了维护公共安全,《条例》对应当安装技防系统的区域也做了规定。《条例》明确规定:金融机构,大型能源动力设施,水、电、燃气、热力设施的重要部位,机场、车站、大型商场、地下停车场的出入口和主要通道等部位,城镇学校、幼儿园、医院,大型文化、体育场所,城市的广场、公园、主要道路等地,应当安装监控系统。
咱们的工作单位和居住的小区是否安装技防系统?这方面没有硬性规定。《条例》第十三条说:“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重要部位,居民住宅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安装相应的技防系统。”
现状
全省警方尝到技防“甜头”
11月20日16时20分,在郑州市郑东新区宝龙广场附近,一辆蓝色轿车内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台单反数码相机被盗,价值2万余元。通过查询宝龙广场附近的360°旋转高清监控摄像信息,警方锁定嫌疑车辆为一辆红色尼桑轿车,车牌号为豫AE×××L,嫌疑人至少为三名男子,其中一人较瘦,右腿残疾。警方顺线追踪,11月25日晚上,该团伙3名成员再次作案时被当场抓获。
郑州市公安局郑东分局局长张予西说,一年前,郑东新区就全面实现了重点部位高清监控全覆盖,今年以来,利用遍布大街小巷的监控系统,郑东分局已经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70余人。
尝到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甜头”的不仅仅是郑东分局。李建中说,截止到2010年底,全省已建成监控系统3万个,安装监控摄像机40余万台。全省公安机关利用技防系统破获了一批重大、有影响的刑事案件,技防系统对于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公共安全感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技防系统在防灾救灾、应对处置突发事件、保障安全生产,以及发现、疏导交通堵塞,帮助寻找走失儿童、救助群众等服务民生方面,也发挥了特殊作用。
处罚
滥用技防信息将被追责
广场上一对恋人的热吻被监控“捕捉”到后,会不会被人发到网上传播?视频监控系统拍摄到的各种个人信息会不会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
对公共场所技防系统拍摄到的信息,《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公民隐私以及用户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应当保守秘密。
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传播或者未经允许查看、复制技防系统中采集、保存的信息;不得故意隐匿、毁弃技防系统采集、保存的涉及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资料。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由警方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直接责任人员或者个人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擅自在社会公共区域、其他单位管辖区域,或者在宾馆客房、公共宿舍、公共浴室、更衣室、卫生间等涉及公民隐私的场所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由警方予以拆除,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担忧
监控之下个人已是“透明人”
虽然《条例》对公民隐私明确作出保护,但不少人还是有些担忧:摄像头下,公民隐私如何保护?
郑州市民安女士说,早上一出门,自己就被“监控”了,小区内有探头,道路上有探头,连办公室内都有探头!“感觉自己就像一个透明人,时刻被一双双探头背后的眼睛盯着,哪里还有隐私?”
郑州交巡警支队民警邢红军认为,公共空间的隐私确实令人担忧,这些年,监控探头暴露个人隐私的事件屡见不鲜。2011年8月,一名轿车司机在开车途中伸手摸副驾驶座位上的女乘客胸部,这张由监控探头拍下的画面在网上疯传。今年5月,海口市一家健身房被曝女更衣室内安装了20多个摄像头。《条例》就是以地方法规的形式防范此类事件的。《条例》明确规定了哪些地方应当安装监控系统,哪些地方不能安装,技防信息如何管理使用等。“按照《条例》规定,‘摸胸门’画面就不应该上传网络。《条例》通过后,如果发生此类事件,警方在处理相关责任人时就有了处罚的依据。”
观点
“监控区域”应明确告知
河南英协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杜继清律师分析说,安装监控系统的出发点是好的,但一定要杜绝对监控系统的滥用。监控系统的设置,必须限于公共场所,限于对整个区域进行全景式的客观记录,严禁指向私人空间,更不能针对具体的个人。针对特定人员的监控,必须履行法定程序。监控系统的设置必须公开,监控设备的安装、管理部门必须明确告知“这里是监控区域”,以保护公民的知情权,提醒公民在公共场合约束自己的行为。
河南国银律师事务所律师翟书博说,技防系统的安装,必须是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而不能是商业利益的驱动,“有安装必要的才能安装,不能为了某些人的私利,超密度、超范围安装监控设备。这一点,应引起警惕”。
(记者 乔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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