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腰部扭伤到诊所打针,但没想到腰疼没治好,反倒打针的地方起了肿块。贴膏药、住院,治疗近半年后,崔先生身上的肿块才消。11月26日,河南省巩义市法院审结这起健康权纠纷案。判决诊所赔崔先生各项损失共计1.3万余元。
2011年6月6日,家主巩义的崔先生因腰部扭伤,到其住处附近一诊所求医,诊所医生兼负责人李女士为其开药打针两天。但没想到,两天后崔先生的腰疼还没被治好,其臀部打针的地方却起了肿块。李女士诊断后说没什么大问题,并承诺免费为崔先生治疗好打针引起的肿块。
但在李女士的诊所输液、吃药12天后,崔先生臀部的肿块仍不见消退,崔先生放弃了李女士的免费治疗,到巩义市中医院一专家处贴膏药,但一直没能完全消退。十几天后,在子女的劝说下崔先生住院治疗,经诊断肿块已脓肿。住院11天后,崔先生看病有所减轻,于是就坚持出院。但没想到出院刚刚十余天,崔的病情再次恶化,崔先生只得再次住院治疗。直至2011年11月中旬,崔先生方病愈出院。
本来只是因腰疼而打针,谁料腰疼还没被治好,反倒是打针引起的肿块致使自己近半年的时间都在求医问药。病愈后,崔先生多次找李女士要求赔偿无果后,将李女士告上法庭。巩义市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李女士在为原告崔先生治疗过程中,造成崔先生受伤害,侵犯了崔先生的健康权。最终,判决李女士赔偿崔先生各项损失共计1.3万余元。
(记者 韩景玮 实习生 袁晓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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