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和胡女士没登记就“结婚”了,孩子出生后,“跟谁姓”的问题让两家对簿公堂。
因为二人很快解除同居关系,胡女士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并把孩子的姓改为“胡”。但刘先生认为,改姓这么大的事儿,连个招呼都没打,侵犯了他的权利。
父母没登记,孩子跟谁的姓?
刘先生和胡女士是相亲认识的,相识后不久,两人没登记就“结婚”了。
2009年11月,胡女士生了一个男孩。孩子的爷爷说,当时没办医院证明和户口,医院的出生登记上写的名字是“刘辉”(化名)。
过了不到一年,胡女士和刘先生因频发矛盾解除了同居关系。2010年8月,法院把不到一岁的孩子判给胡女士。
胡女士想让孩子随自己的姓,去年2月,她到中牟一家医院给孩子开了医院证明,申请材料上写的名字是“胡亮”(化名)。
一个月后,胡女士找到户籍民警给孩子上户口,申报的名字还是“胡亮”。
刘先生听说了这个消息,认为胡女士侵犯了自己的权利。“我事先压根不知道这事。”他把刘女士告上法院,要求恢复孩子的姓名。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婚姻法,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一审法院判令胡女士把孩子姓名恢复为“刘辉”。胡女士不服,提出上诉。
昨天,郑州中院二审开庭审理了此案。孩子的姥姥说,当初改姓名是为了给孩子上户口。刘先生的电话一直打不通,找到孩子的爷爷,因为孩子判给了女方,爷爷态度很不好,只说“你们想咋办就咋办”。
“孩子要上户口,但因为父母没有结婚证,医院不给开出生证明。”孩子的姥姥说,医院只能按照单亲开证明,孩子只能随妈的姓。而且胡女士再婚了,“孩子要是姓刘,但他妈姓胡,继父姓王,孩子长大了心理肯定会有阴影。”孩子的姥姥认为,让孩子跟母亲姓,是想让孩子健康成长。“孩子长成人,可以再改姓刘。”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河南商报记者 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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