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秉华曾在自己预订的房子旁写下“此房已卖”的提示,但还是被他人抢先入住。
事发虞城县一小区,该小区存在多户一房多卖情况
交了85000元,订了一套房子,可是,过了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虞城县的李秉华和李凤贞夫妇却得知他们预订的房子已经有其他人交过全款了,此外,李秉华和李凤贞夫妇预订房子的小区,还有其他购房者也遇到了和他们一样的情况。
报料
预订的房子又多了个主人
2010年11月5日,李秉华和李凤贞夫妇在位于虞城县新建路的六和家苑小区售楼部预订了一套房子。
在李秉华和李凤贞提供的《六和家苑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书》(以下简称《合同》)上,记者看到,他们预订的六和家苑小区的房子位于虞城县漓江路,是C单元6层605号(户),建筑面积为129.9平方米,共计170000元。分期付款一项中写着“首付85000元,下余交房付清”字样。此外,《合同》上约定的交付期限是“2011年5月1日”。
交款收据上盖着“河南富盈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
“当时,我们交预付款的时候负责小区开发的是李某。”李秉华说,然而,今年8月份,他突然接到了河南富盈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刘长军的电话,“刘长军说,把我的房子留错了,留成了107平方米的了。”
“我预订的是129.9平方米的,他们给我107平方米的也就算了,但是《合同》中他们写成了114平方米的,而且还让我交够17万元。”李秉华说,因房子面积及款项和最初的《合同》不一致,他就没同意签。
而随后,李秉华了解到,他于2010年预订的房子,已经被另一位购房者高玉东全款买下了。
由于高玉东不同意调换房子,后来又提前换锁、装修了,李秉华才同意将房子调换到B单元503室,因为调的房子仍和自己当初的《合同》不一致,他就暂时没同意签。
前段时间,尽管李秉华在B单元503室写下了房子已被他购买,而且还留下了电话,但还是有人给他打电话说“房子已经被他买了,门锁也换了。现在等于我交了钱,啥房子都没有了!”
11月20日上午,在六和家苑小区内,记者见到了高玉东。高玉东称,他的《合同》的确是在2011年3月16日签订的,当时他一次性交了16.8万余元,“负责人也是李某,他也没和我说房子已经卖给其他人了,不然我也不会买,我交了全款,房子就是我的。”
记者发现,该小区共30多套房子,其中不少房子门口的墙上都写着“此房已卖出”的“提示”。
“在这个小区买房的有不少人都有和我一样的情况。”李秉华指着自己最初预定的C单元6层605室说。
解释
怀疑有人私刻公司公章
11月20日,河南富盈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刘长军在电话中说,六和家苑小区开发手续齐全,并解释称:“公司研究正往法院写着材料,正报着案呢,看是不是谁偷刻咱的章了。他开的手续合同上写的是贫民区改造,咱买的是地皮,不可能是贫民区改造。他开的手续不是咱的手续。”
对于李秉华夫妇和高玉东的《合同》,刘长军说:“是我们签的,我们接手时,曾让李凤贞拿合同,她没有拿出来。我们让他们报所买的房子号码,他们报错了,所以才会和别人重。我们同意给她调。”
但是,刘长军称,接手前,他并不知道是谁负责的,至于其他购房者出现的重房情况,是之前的原因造成的。
另外,记者多次拨打李某的电话,但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记者 陈海峰 实习生 刘梦珂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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