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郑州海关发布了《郑州海关关于促进河南省外贸持续稳定增长的二十条措施》。
支持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二期规划建设,加快推进郑州出口加工区(B区)规划调整,待条件成熟时支持洛阳、南阳、新乡设立综合保税区。
加快推进焦作海关、新乡海关、三门峡海关、信阳海关的筹建,支持鹤壁等具备设关条件的省辖市积极申建海关机构。
积极支持郑州铁路国家一类口岸建设和中南邮政物流集散中心的邮政口岸建设,主动跟进郑州铁路东站口岸的海关监管场所整改项目。
依托河南保税物流中心的保税仓储、货物分拨、入区退税等政策功能优势,通过建设统一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探索建立监管到位、便利贸易、适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试点模式及监管方案。在严格海关监管的同时,提供最为便捷高效的通关服务,积极探索建立既符合国际规范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运行机制,又符合国内实际的海关监管模式,实现网上购物由“无序运行”向“有序管理”的转变。
自2012年10月1日起,停止收取出口收汇核销单、进口付汇单、出口报关单退税联打印费;取消海关监管手续费;海关事业单位及所属经济实体停止收取报关单条码费;相关单位可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按规定办理票据缴销手续。(记者 辛晓青 实习生 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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