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郑州市政府获悉,郑州市将农民人均年纯收入3000元作为新的扶贫标准。根据这一新的标准,并按照“优先选择贫困人口相对集中、贫困发生率较高村,优先选择农民人均纯收入较低村,优先选择自然条件较差的山区、深山区村,优先选择远离城区、镇区、交通干线村”的原则,郑州市确定了109个贫困村为新阶段扶贫开发市定贫困村。其中,巩义市14个、登封市20个、新密市18个、荥阳市11个、新郑市20个、中牟县21个、上街区5个。目前郑州市共有贫困人口40.1万左右,占乡村总人口的9.8%。
据了解,此次郑州市调整扶贫标准,比国家和省定标准2300元提高了30%。今年市财政新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750万元,总量达到1.35亿元。(记者 郑松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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