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部占了人行道人车“抢路”埋隐患
大河报洛阳讯 13日上午,本报热线接到孟津县张女士爆料,城区河清路与桂花大道交叉口处,一家名为“桂花·国际茗城”的售楼中心霸占着人行道(如上图),行人只能在机动车道和机动车抢路,极不安全。孟津县城市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避开“违章建筑”说法,但称本月底前将对占用人行道的售楼中心进行拆除。
现场:人行道被售楼中心霸占
当日下午,记者来到孟津县城实地探访,在河清路与桂花大道交叉口西南角河清路西侧人行道上,一排长约30米的售楼中心和一排矮房占据着人行道大部分,剩余不足一米的人行道也被建筑工地上工人的电动车、自行车挡住。旁边的绿化带和绿化砖也出现不同程度损坏,原先的绿化围栏“不翼而飞”,部分绿化砖也被掀起,乱七八糟地丢弃在路旁。
记者注意到,一位盲人沿着盲道走到此处时,感觉前方是建筑物,于是嘴里嘟囔着:“这里也会建房子?”无奈之下盲人转走机动车道绕过售楼中心。据爆料的张女士介绍,几天前孩子就是在这售楼中心门前机动车道差点被汽车撞到。“好好的人行道咋会被占用,这不是逼着行人违章走机动车道吗?”
记者在现场注意到,由于人行道被占,行人都要和机动车“抢路”,而司机对此疯狂鸣笛并斥责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
调查:“以房代墙”一举两得?
15日下午,记者致电“桂花·国际茗城”的售楼中心,该中心工作人员称“我们是在县级有关部门允许的前提下才开工建设的,本来县里让我们紧挨着绿化带建,我们也正是考虑到人们出行问题,才在门外留了一米的道路”。
随后记者又联系售楼中心一韩姓负责人,对方称占道的售楼中心和建筑属临时搭建房,已搭建一年多,搭建时由于河清路刚开通,作为进出孟津的交通要道,直接将施工现场裸露在外面,会对孟津对外宣传面貌造成不利影响。所以,有关部门要求公司在施工现场外围拉起一道围墙,将施工现场围在其中。“当时我们考虑搭建简易房能取得和建围墙一样的效果,并且还能作为售楼中心使用。”韩姓负责人称。
回应:本月底前售楼部将拆除
对此,孟津县城市监察大队一王姓队长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调来时间不长,很多情况并不是很清楚,但据他了解,售楼中心是经过县创建办等几个部门开会研究才决定的。一方面是为了保障过往行人的安全,另一方面对孟津县的县容县貌也很有利。王队长表示,近期已经对该项目部下达通知,责令其在月底前对此处的临时房进行清理。
根据孟津县创建办公室工作人员提供的电话,记者致电负责此事的王主任,但是对方电话始终无人接听。“创建办同意就能在人行道上乱搭建房子,行人的安全谁负责?”对此,张女士很不理解。(见习记者 魏朝林 实习生 房军 文图)
相关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