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院发布未成年人犯罪白皮书

2012-10-16 06:08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10月15日上午,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以白皮书形式向社会公布我省5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审理情况。白皮书显示,在所有未成年人犯罪年龄段中,初中阶段未成年学生犯罪率最高。如何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治教育已迫在眉睫。

  性犯罪占有相当比重

  经调查,5年间,我省法院共判处未成年人犯26862人,占同期判处犯罪总数的8.23%。其中,2007年我省未成年人犯为5906人,到2011年下降到3515人。较4年前减少了2391人,降幅达40.48%。

  从我省未成年人犯主要涉案罪名上看,居于前列的都是故意伤害罪、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和寻衅滋事罪。其中,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犯罪的比重始终在5%左右。这些案件,往往被害人也是未成年人,受到的伤害极为严重。如新乡中院审理的李某等5人强奸案,被害人遭受轮奸后悲痛欲绝,一度因丧失生活勇气而服毒自杀。

  初中以下学历犯罪居多

  经调查,我省未成年人犯中,闲散无业人员和学生占大多数。5年间,共有8249名闲散未成年人因实施犯罪行为受到审判,占未成年人犯总数的30.71%。在校学生的犯罪现象中,5年间共有3403名在校学生因实施犯罪行为受到审判,占未成年人犯总数的12.67%。

  调查发现,未成年人犯中,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占绝大多数,其次是拥有小学和高中文化程度的人员。这部分人过早进入社会后,缺乏谋生技能,在经济窘迫时极易走上犯罪道路。

  多方原因致未成年人犯罪

  通过对郑州、安阳、商丘、洛阳、南阳等5市近年来办理的300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抽样调查发现,结构不完整的家庭、关系不和谐的家庭、教养方法不当的家庭、父母有不良行为的家庭等4种形态的家庭对未成年人监管不力,可能发生未成年人犯罪。

  此外,少数学校在学生教育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办学理念存在偏差,片面追求升学率,不注重对学生法治观念和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的培养;如学校周边环境恶劣。

  多策并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省高院新闻发言人许哲向媒体透露: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省高院采取了多种措施。各法院专门成立了少年审判法庭。针对不少未成年被告人是在校学生的现象,各地法院少年法庭在依法判处非监禁刑的同时,都要登门走访辖区学校领导,帮助未成年人犯联系返校复读事宜。据统计,截至2011年底,已有470余名失足青少年在少年审判法官的帮助下重返校园,其中,58人考上大学。(记者 韩景玮 实习生 袁晓帅)

责编:骆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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