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讯 为进一步杜绝秸秆焚烧现象,昨天,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及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成立秸秆禁烧工作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秸秆禁烧工作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定分管领导和专门人员,层层分解任务,明确监管责任。建立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网格化监管,将责任具体落实到县(市、区)和乡镇。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秸秆焚烧现象时有发生的地方,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发生大面积秸秆焚烧、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地方,要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环保、农业等部门要设立秸秆禁烧举报电话,24小时接听受理群众举报。(记者 韩景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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