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秋、国庆双节连休,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日公布了省会职工双节加班费支付标准,劳动者长假加班并不能安排补休的,8天加班费至少应得993元,相当于拿20天的工资。
按照规定,今年中秋、国庆长假中,9月30日~10月3日连续4天为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300%的标准支付加班费,且不得安排调休。10月4日~7日连续4天为一般休息日,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200%的标准支付加班费,如不支付则需安排补休。换句话说,七天长假前4天加班一定要支付加班费,后4天可以安排补休。
按照省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1080元/月。根据劳动法规定,计算加班工资应当按每月平均工作时间21.75天折算,每个职工平均每日最低工资约为49.65元。在此基础上,9月30日~10月3日,劳动者每天加班工资不得低于148.96元,前4天累计为595.84 元。后4天按照两倍计算,每天不得低于99.31元,4天累计为397.24元。也就是说,单位若不实行补休,职工国庆假期加班8天至少可拿到993元,等于拿20天的工资。此外,实行小时工资制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也依法享有相应的加班工资待遇,郑州市市区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0.2元。
劳动者如发现单位不及时支付加班工资可随时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市劳动监察24小时举报电话0371-67439828。 (记者 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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