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是洛阳市某设计研究院的技术员,还是该院研发团队的青年主力军,正是事业蒸蒸日上的时候,却因两年前的一次网上发帖行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9月18日,洛阳市涧西区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杨某管制一年。
2010年3月6日,杨某在重庆某大学读研究生期间,在互联网上注册成为“MM公寓”淫秽色情网站成员,其为提高会员级别,达到观看更多内容的目的,于2010年3月24日在“MM公寓”淫秽色情网站发送30帖含有淫秽色情图片的帖子以增加网民的点击率,造成34万人次点击查看。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在淫秽色情网站上故意上传淫秽电子信息,造成34万人次,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鉴于杨某认罪态度较好,并有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 陈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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